招標單位 | 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政府新街街道辦事處 | 所在地區 | 浙江 |
招標類型 | 公告 | 招標編號 | XJ2016063 |
請點擊下載 | 無 | 發布時間 | 2017-01-05 |
蕭山區新街街道中心幼兒園廚房設備工程 工程名稱
工程名稱 | 蕭山區新街街道中心幼兒園廚房設備工程(工程編號:XJ2016063) | |||||||||
報名時間 | 2017-01-11 08:30 至2017-01-11 16:00 | |||||||||
招標人 | 名稱 | 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政府新街街道辦事處 | 地址 | 蕭山區新街街道府前路1號 | ||||||
聯系人 | 丁先生 | 電話 | 15382326108 | |||||||
招標代理機構 | 名稱 | 杭州市蕭山區新街街道招投標中心 | 地址 | 蕭山區新街街道北塘東路798號新街街道辦事服務中心一樓招投標窗口(蕭山新街派出所旁邊) | ||||||
聯系人 | 倪先生 | 電話 | 15268583307 | |||||||
設計單位 | ||||||||||
監理單位 | ||||||||||
勘察單位 | ||||||||||
工 程 概 況 | 工程地點 | 蕭山區新街街道 | ||||||||
項目分類 | 其他 | 招標類型 | 其他 | |||||||
投標保證金 | 3萬元 | 建筑面積 | 平方米 | |||||||
工程項目總投資 | 萬元 | 本次招標部分概算 | 45萬元 | |||||||
資金來源 | 政府投資 % 自籌 % | |||||||||
工程規模技術指標 | ||||||||||
指標名稱 | 規格 | 單位 | ||||||||
招 標 要 求 | 工期要求 | 30日歷天(包括春節假期) | 要求質量缺陷期 | 月 | ||||||
質量要求 | 合格 | |||||||||
投標企業范圍 | 浙江省范圍內 | |||||||||
企業資質 | 在浙江省范圍內注冊,注冊資本人民幣50萬元(含)以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生產相關產品的行業,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條件,能夠履行合同能力的供應商。 | |||||||||
企業其他要求 | 1、投標人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發的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燃氣灶具);2、投標人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發的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業和商用電熱食品加工設備);3、投標人具有市城市管理委員會頒發的燃燒器具安裝、維修資質證書或浙江省燃氣器具協會頒發的燃燒器具安裝、維修資質證書或省內相關機構頒發的燃氣器具安裝、維修資質證書;4、具有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 |||||||||
項目負責人資格 | ||||||||||
項目負責人其他要求 | ||||||||||
項目負責人個數要求 | 0個 | 安全員個數要求 | 0個 | |||||||
招標內容 | 詳見招標文件 | 擬定入圍家數 | 3-所有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 | ||||||||
評標方式 | 合理低價法 | 資格審查方式 | 資格預審 | |||||||
投標報名方式限制 | 現場報名 | 網址 | 杭州市蕭山招投標網 | |||||||
其他公告內容 | 報名單位所需以下資料(加蓋公章):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2、投標人代表(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代理人即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3、如委托的,提供有效的法人授權委托書;4、ISO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城市管理委員會頒發的燃燒器具安裝、維修資質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或浙江省燃氣器具協會頒發的燃燒器具安裝、維修資質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或省內相關機構頒發的燃氣器具安裝、維修資質證書原件和復印件5、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燃器灶具);6、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及健康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到蕭山區新街街道北塘東路798號新街街道辦事服務中心一樓招投標窗口(蕭山新街派出所旁邊)報名。 | |||||||||
中標候選人公示 | 中標候選人公示在杭州市蕭山區招投標交易中心發布,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 | |||||||||
備注(其他說明) | 資料費200元(售后不退) 招標人的任何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或者為招標項目的前期準備或者監理工作提供設計、咨詢服務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屬機構(單位),都無資格參加該招標項目的投標。 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或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具有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參加同一工程同一標段的投標活動。 對該公告內容不清楚或有疑義的由該項目招標代理機構或招標人負責解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