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區 | 廣西 | 招標類型 | 變更 |
請點擊下載 | 無 | 發布時間 | 2017-01-16 |
北流市高級中學燃氣廚房設備采購(BLZC2016-J10-1745) 質疑答復函?
一、 質疑人基本情況 質疑人:廣西貴港市皇中皇廚具設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張冬梅 電話:13768456767 委托代理人:唐經煥 電話:15977981309 地址:貴港市港北區貴城鎮中山路西則3154號 郵編:537100?
二、 質疑項目名稱:北流市高級中學燃氣廚房設備采購 質疑項目編號:BLZC2016-J10-1745?
三、 質疑答復書內容: 你公司于2017年1月10日約16時40分遞交的 政府采購質疑書 一份,我公司已收悉。就你公司提出的問題,我公司現對質疑事項答復如下:?
1、 對質疑書第一至第四條質疑事項的的答復: 本次采購項目的競爭性談判采購文件第一章第二大點里第5小點的第1條明確寫明: 任何要求澄清競爭性談判采購文件的報價人,均應在報價截止日期的2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采購代理機構,同時認定其他澄清方式為無效。采購代理機構將以書面形式予以答復。 你公司未在指定時間內向我公司提出要求澄清和修改。 本公司代理的 北流市高級中學燃氣廚房設備采購,項目編號:BLZC2016-J10-1745 ,是競爭性談判采購項目,為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的其中一種采購方式(適用財政部第74號令《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解釋),依政府采購相關規定,對于已購買標書并依時參加競爭性談判采購活動的一切潛在供應商的權利義務都是一致的,亦即廣大潛在供應商的合法權益應依法受到保護,包括對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澄清修改,應依程序而行。本公司認為,貴公司在本采購項目采購文件所規定的提交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的截止日期2017年1月6日后的第四天(2017年1月10日),在已知道由項目談判小組評審的競爭性談判活動結束的情況下,姍姍來遲仍再就競爭性談判采購文件要求的貨物需求參數向本公司遞交質疑書。所以經對照財政部第74號令關于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的管理規定應予駁回,因為,該規定要求,對已發出的談判文件如需進行澄清或修改,如果澄清或修改的內容可能影響響應文件編制的,應當在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之日3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談判文件的供應商,不足3個工作日的,應當順延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之日。鑒于本競爭性采購項目的開標、評標活動已結束,難以再返回頭對談判文件進行澄清修改,否則,就將直接影響或損害到已依法參加開標的潛在供應商合法權益,但除非采購項目出現被依法廢標情形,可在重新開展采購活動時對采購文件進行澄清修改。?
2、 對質疑書第五條質疑事項的的答復:本采購項目發售標書的時間及截標、開標時間符合財政部第74號令關于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的管理規定。?
3、 質疑處理意見: (1) 你公司于2017年1月10日遞交的政府采購質疑書第一至第四條意見認為貨物需求參數需刪改調整,對于本競爭性談判采購項目來說,在開標、評標活動結束后,質疑事項針對談判文件貨物需求參數要求的,與相關管理規定的澄清修改時效要求不相適應。根據《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財政部第74號令)第二十九條后款規定,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或者談判小組可以對已發出的談判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作為談判文件的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可能影響響應文件編制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或者談判小組應當在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之日3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談判文件的供應商,不足3個工作日,應當順延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之日。并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第九條,對你公司質疑書的第一至第四條的質疑意見,作駁回處理。 (2) 你公司質疑書第五條質疑意見,質疑采購項目發售標書時間與截標開標時間距離太近,造成編制響應文件時間過短。經復查核本競爭性談判文件發售時間為2017年1月3 5日共3天,于2017年1月6日截標、開標符合相關規定,根據《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財政部第74號令)第二十九條前款規定,從談判文件發出之日起至供應商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之日不得少于3個工作日,并據《廣西政府采購處理辦法》第九條,對你公司質疑書的第五條意見作駁回處理。 綜上所述,由于貴公司質疑事項缺乏法律法規規章依據,我公司按駁回質疑處理。感謝貴公司對本次采購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如對本質疑答復不滿意,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北流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投訴。 廣西中易通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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