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區(qū) | 浙江 | 開標時間 | 2017-07-10 |
招標類型 | 公告 | 招標編號 | 建新 JXCG--2017-035 |
請點擊下載 | 無 | 發(fā)布時間 | 2017-06-27 |
平湖市城關中學食堂廚房設備采購項目招標公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jīng)平湖市財政局政府采購預算執(zhí)行確認書《平財采確〔2017〕1463號》批準,受平湖市城關中學委托,現(xiàn)就平湖市城關中學食堂廚房設備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采購,歡迎國內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編號:建新 JXCG--2017-035
二、采購組織類型:分散采購委托代理
三、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四、采購內容及數(shù)量:
標項 | 采購內容 | 數(shù)量 | 單位 | 預算金額 | 備注 |
1 | 平湖市城關中學食堂廚房設備采購項目,采購人擬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平湖市城關中學食堂廚房設備供應商1家。 | 1 | 家 | 23萬元 | 詳見招標 文件需求;燃料為天然氣 |
五、合格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供應商資格規(guī)定;
2、經(jīng)營項目與采購內容相符,具有良好信譽的獨立法人。
3、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投標人和法定代表人近三年無行賄犯罪記錄。
六、報名時間、地點、招標文件獲取方式等
1.報名時間:2017 年 6月 27 日起至 2017 年 7 月 5 日(雙休日及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上午:9:00時-11:00時 下午:14:00時-16:00時
2.報名截止時間后至投標截止時間前,允許潛在投標人獲取招標文件,但如對招標文件有異議應按本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購單位可以不予受理、答復。
3.報名地點: 嘉興市建新工程造價咨詢事務所有限公司(平湖市當湖街道新華中路136號會計師樓五樓,國稅局南側)(下同) 。
4.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到采購代理機構(嘉興市建新工程造價咨詢事務所有限公司)(平湖市當湖街道新華中路136號會計師樓五樓,國稅局南側)購買紙質招標文件,購置費為500元/份,售后不退。
七、報名時應提交以下資料
1.報名表(地址:平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http://ztb.pinghu.gov.cn政府采購資料);
2.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及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3.全國工業(yè)產(chǎn)品生產(chǎn)許可證(燃氣灶具);
4.工業(yè)和商用電熱食品加工設備生產(chǎn)許可證;
5.市級及以上主管部門頒發(fā)的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資質證書;
6.報名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正反面,下同)(當法定代表人本人不能來報名的,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的授權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八、投標保證金
1.投標保證金:人民幣 5000 元整。
2.投標人應于 投標截止 前將投標保證金以 銀行匯票 形式交至平湖市城關中學。
開戶名: 平湖市財政支付(核算)中心教育分中心
開戶行: 中信銀行平湖支行
賬號: 7333310182600027704-010
3. 除招標文件規(guī)定不予退還保證金的情形外,未中標的投標人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后5個工作日內,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提供投標人開具的退保證金收據(jù)后,到平湖市城關中學財務辦理投標保證金退還手續(xù)。
九、投標截止時間和地點
投標人應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 14:00 時(北京時間,下同)前將投標文件密封送交到平湖市教育局4樓8405室(平湖市當湖街道東湖大道36-38號) ,逾期送達或未密封將予以拒收。
十、開標時間及地點
本次招標將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 14:00時在 平湖市教育局4樓8405室(平湖市當湖街道東湖大道36-38號) 開標,投標人派授權代表出席開標會議(授權代表應當是投標人的在職正式職工,并攜帶身份證等有效證明出席)。
十一、質疑和投訴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關于加強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受理審查工作的通知》(財庫〔2007〕1號)和《浙江省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浙財采監(jiān)[2012]18號)的規(guī)定,政府采購供應商可以依法提起質疑和投訴。
1.供應商詢問
供應商對政府采購活動事項有疑問的,可以向采購單位提出詢問,采購單位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對供應商依法提出的詢問作出答復,但答復的內容不得涉及商業(yè)秘密。
2.供應商質疑
(1)供應商如認為采購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于自獲取采購文件之日或者采購文件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單位提出質疑(采購文件獲取截止時間之后獲取的,應于自采購文件領取截止時間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單位提出)。
(2)供應商如認為采購過程和中標結果使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于各采購程序環(huán)節(jié)結束之日或者于中標(成交)結果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單位提出質疑。
(3)供應商提交的質疑書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質疑書至少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①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政編碼、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以及被質疑人名稱及聯(lián)系方式;②被質疑采購項目名稱、編號及采購內容;③具體的質疑事項及事實依據(jù);④認為自己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可能受到損害的相關證明材料;⑤提出質疑的日期。
(4)采購單位應當在收到供應商的書面質疑后七個工作日內做出答復,并以書面形式通知質疑供應商和其他與質疑處理結果有利害關系的政府采購當事人,但答復的內容不得涉及商業(yè)秘密。
3.供應商投訴
供應商對采購單位的質疑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單位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做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投訴。
4.供應商質疑、投訴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供應商投訴的事項不得超出已質疑事項的范圍。
3.質疑受理地點:嘉興市建新工程造價咨詢事務所有限公司(平湖市當湖街道新華中路136號會計師樓五樓)。
4.投訴受理地點:平湖市財政局;聯(lián)系人: 陳先生
聯(lián)系電話: 0573-85013033
十二、聯(lián)系方式
1. 采購單位聯(lián)系人:胡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573-89179797
2.嘉興市建新工程造價咨詢事務所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 周女士 ;聯(lián)系電話:0573-85022125、0573-85073363 傳真: 85073363
3.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 陳先生 聯(lián)系電話: 0573-85013033
信息來源:http://ztb.pinghu.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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