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區 | 廣西 | 招標類型 | 公告 |
請點擊下載 | 無 | 發布時間 | 2017-07-25 |
廣西科聯招標中心關于南寧市第三十六中學食堂重建項目廚房設備采購(GXKLG20171151)質疑答復函(一) 質疑人:廣西南寧巴英山貿易有限公司 地 址:南寧市青秀區竹溪南路18號新興苑1棟、2棟底層S10商鋪 法定代表人:李建甫 委托代理人:林旭良 聯系電話: 18978865610 貴公司于2017年7月14日遞交了關于南寧市第三十六中學食堂重建項目廚房設備采購項目的 質疑函 ,經本中心審查符合規定,予以受理。 《質疑書》對中標結果提出了質疑。針對貴公司提出的問題,對質疑事項答復如下: 質疑事項一:招標文件中第13頁、第14頁的貨物:序號第11、12項:柜式離心機,廣東新鴻發廚房設備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該產品為東莞市林發通風設備有限公司生產的型號為LFTW-30的產品。該產品標書參數第3點、第4點★要求需提供產品通過機械強度合格檢測報告復印件,加蓋廠家公章。我公司通過咨詢東莞市林發通風設備有限公司得知,東莞市林發通風設備有限公司生產的型號為LFTW-30的產品沒有標書參數第3點、第4點★要求的產品通過機械強度合格檢測報告復印件,該型號產品不符合標書參數要求,故廣東新鴻發廚房設備工程有限公司就標書中標注★的內容沒有做實質性響應。我公司要求就上述質疑事項調查合適后作出回復并予以處理,以維護我公司的合法權益。 答復:1、我中心已向被質疑人發函詢問,并已收到回復,采購人已發函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南寧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辦公室)申請復核,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已同意對貴公司質疑提出的問題進行復核,此項目的質疑正在處理中,最終的答復請貴單位等候通知。 以上是對貴公司所提質疑的答復,如貴公司對本質疑答復不滿意,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南寧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辦公室投訴。 廣西科聯招標中心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