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區 | 云南 | 招標類型 | 變更 |
請點擊下載 | 無 | 發布時間 | 2017-09-20 |
勐海縣教育局中小學食堂設備采購項目(二次)(C包)采購文件附件變更
關于“勐海縣教育局中小學食堂設備采購項目(二次) 項目編號:YNTC-201711”質疑函的回復
致:云南景華騰龍廚房設備制造有限公司
貴公司發出的關于“勐海縣教育局中小學食堂設備采購項目(二次) 項目編號:YNTC-201711”招標文件的質疑函我單位云南塔卡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8日收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我單位認為貴公司質疑函不符合《云南省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實施辦法》規定的條件與內容,理由如下;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規定:“第二十二條、潛在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資格預審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2日前提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10日前提出。”本項目開標日期為2017年9月20日,貴公司若對招標文件有異議或者質疑的有效期應于2017年9月10前提出。
二、根據《云南省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實施辦法》規定:“第十三條、供應商提出質疑的期限應當在知道或應當知道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本項目于2017年08月28日至2017年09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登錄西雙版納州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進行報名,并電子招標文件。也就是說報名與電子招標文件的截止時間是2017年09月01日,貴公司在招標文件后知道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也就是截止到9月12日有七個工作日。按照云南省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實施辦法》規定貴公司提出質疑應于9月12日前提出質疑。
根據《云南省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實施辦法》規定:“第十二條、供應商提出質疑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在質疑有效期內提出質疑。”綜上所述,無論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規定的有效期,還是《云南省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實施辦法》規定的有效期,貴公司未在質疑有效期內提出質疑,不符合《云南省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實施辦法》規定的質疑條件。
三、根據《云南省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實施辦法》規定:“第十四條、質疑書的主要內容包括:第(四)聯系電話和聯系地址;第(六)質疑人署名”,另本辦法規定的署名含義是指:“第十八條、投訴書應當署名。投訴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投訴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簽字蓋章并加蓋公章。”綜上所述規定,質疑書的署名應由本人簽字,并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簽字蓋章并加蓋公章,以及注明聯系地址。貴公司的質疑書內容缺少署名規定的簽字蓋章要求與聯系地址,不符合《云南省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實施辦法》的規定。
四、綜上所述,貴公司針對招標文件的質疑未在《云南省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實施辦法》規定的有效期內質疑,且內容不全,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條件與內容要求。作為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可就開完標后對采購過程、中標結果繼續進行質疑。
特此回復,謝謝參與本項目。
云南塔卡工程咨詢有限公司(蓋章)
2017年9月20日
采購文件附件:關于“勐海縣教育局中小學食堂設備采購項目(二次) 項目編號:YNTC-201711”質疑函的回復.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