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區 | 四川 | 招標類型 | 公告 |
請點擊下載 | 無 | 發布時間 | 2018-09-19 |
系統發布時間:2018-09-19 14:35
質疑答復
供應商:四川川友廚房設備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區同濟大道138號
郵編:610039
法定代表人:曹翔
聯系電話:028-61746658
被質疑人:四川省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5號
郵政編碼:610000
聯系方式:028-61323015
聯系人:張老師
四川川友廚房設備制造有限公司認為四川省成都第二強制隔離戒毒所儲物架及儲物柜制作采購項目(川政采詢〔2018〕10號)中標結果使其權益受到損害,我單位于2018年9月11日收到該公司提出的書面質疑,于當日依法予以受理。
質疑事項:質疑成交供應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有重大違反紀律。
我中心組織了本項目原詢價小組協助答復質疑,經原詢價小組核實,結果如下:
一、質疑函原文為“我司質疑中標供應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違反《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章第5小條(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反紀律)條例,我司認為中標結果使我公司和其他投標人權益受到損害。”經核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沒有第二十二章。該公司質疑事項不清楚。
二、根據質疑人提供的《樂山市市中區財政局行政處罰決定書》中的處罰決定僅為:“我局對你單位作出處以罰款1499.50元(大寫:人民幣壹仟肆佰玖拾玖圓伍角,按采購金額千分之十計算得出)的行政處罰。”該文件中未見其他處罰事項。
綜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現答復如下:
質疑事項不成立。
質疑人對本質疑答復不滿意的,可以在質疑答復期滿十五個工作日內向本級財政部門依法提起投訴。
四川省政府采購中心
2018年9月18日
信息來源:http://www.ccgp-sichu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