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區(qū) | 四川 | 招標類型 | 公告 |
請點擊下載 | 下載 | 發(fā)布時間 | 2018-12-28 |
系統(tǒng)發(fā)布時間:2018-12-28 17:11
質疑答復
質疑人:四川百嘉廚房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小華
委托代理人:牟明科
聯(lián)系方式:17318985676
公司地址:成都市錦江區(qū)東大街99號盈嘉商務公寓1樓6號
被質疑人:中航技國際經(jīng)貿發(fā)展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區(qū)益州大道北段777號中航國際交流中心A座1508
郵政編碼:610041
四川百嘉廚房工程有限公司因認為成都市郫都區(qū)人民醫(yī)院廚房設備采購項目(采購編號:5101242018000484)的采購文件使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于2018年11月1日向我(單位)提出書面質疑,我(單位)于2018年11月5日依法予以受理。
質疑事項:
質疑人認為本項目采購文件的評分標準不合理。
經(jīng)審查,回復如下:
1、質疑人質疑評分標準不合理,但陳述的依據(jù)、理由與評分標準沒有直接關聯(lián)。不符合“《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十二條(三)具體、明確的質疑事項和與質疑事項相關的請求”的規(guī)定。
2、質疑人提出采購文件技術要求中的★號條款要求提供檢測報告、資質證書、生產(chǎn)廠家公章等,只有某一家生產(chǎn)廠家能完全符合,但未提供任何佐證資料。不符合“《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十二條(四)事實依據(jù)”的規(guī)定。
綜上所述,質疑人提出的質疑不成立。
質疑人對本質疑答復不滿意的,可以在質疑答復期滿十五個工作日內向本級財政部門依法提起投訴。
(公章)
2018年11月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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