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3 [西城]北京市西城區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購置職工餐廳廚房設備成交公告
一、項目編號:ZXC-ZC-2020052001
二、項目名稱:購置職工餐廳廚房設備
三、中標(成交)信息
總中標金額:56.0 萬元(人民幣)
中標供應商名稱、聯系地址及中標金額:
序號 | 成交供應商名稱 | 成交供應商聯系地址 | 成交金額(萬元) |
1 | 北京同鑫鴻祥廚房設備有限公司 | 北京市東城區東花市南里東區15號樓-01層3-F01-02 | 56.000000 |
四、主要標的信息
項目名稱:購置職工餐廳廚房設備
采購內容:廚房設備
五、評審專家(單一來源采購人員)名單:
張振環、周日宏、孫亞杰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本項目代理費總金額:0.84萬元(人民幣)
本項目代理費收費標準:
參考計價格【2002】1980號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它補充事宜
無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北京市西城區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德勝街道德勝門外大街德勝凱旋大廈東側
聯系方式:那仁滿達 59657999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北京忠信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馬連道路11號一商大廈710室
聯系方式:胡芳芳 13261537683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胡芳芳
電 話: 13261537683
廚房設備購置競爭性談判文件(終版打印).pdf
購置職工餐廳廚房設備 競爭性談判文件 立項編號:采計 X[20200518]-4217號 項目編號:ZXC-ZC-2020052001 采購 人 :北京市西城區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 采購代理機構:北京忠信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6月 2 目 錄 第一章 競爭性談判邀請書 ..................................................... 4 第二章 供應商須知資料表 ..................................................... 7 第三章 供應商須知 .......................................................... 11 一、說明.................................................................. 11 1. 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及資金來源 ....................................... 11 2. 合格的供應商 ......................................................... 11 3. 談判費用 ............................................................. 13 二、競爭性談判文件 ........................................................ 13 4. 競爭性談判文件構成 ................................................... 13 5. 競爭性談判文件的澄清 ................................................. 14 6. 對競爭性談判文件的修改 ............................................... 14 三、響應文件的編制 ........................................................ 14 7. 語言 ................................................................. 14 8. 響應文件構成 ......................................................... 14 9. 報價 ................................................................. 16 10. 報價幣種 ............................................................ 17 11. 談判保證金 .......................................................... 17 12. 響應文件有效期 ...................................................... 18 四、響應文件的遞交 ........................................................ 18 13. 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期 .................................................. 18 五、談判.................................................................. 19 14. 談判小組 ............................................................ 19 15. 談判時間和順序 ...................................................... 20 16.對供應商的資格審查 ................................................... 19 17.對響應文件的符合性檢查 ............................................... 19 18.談判 ................................................................. 20 19.詳細評審 ............................................................. 21 20.談判過程要求 ......................................................... 22 21.評審過程及保密原則 .................................................. 22 22.采購項目終止 ......................................................... 22 六、成交.................................................................. 23 22. 成交通知書 .......................................................... 23 23.成交服務費 ........................................................... 23 七、簽訂合同 .............................................................. 23 24. 簽訂合同 .................................................... 23 八、履約保證金 ............................................................ 23 25.履約保證金 .......................................................... 23 九、質疑.................................................................. 24 26.質疑 ................................................................. 24 第四章 技術需求 ............................................................ 25 第五章 響應文件組成和格式 .................................................. 26 一、 報價部分 .................................................... 27 1、報價函................................................................. 27 2、首次報價表格式 ......................................................... 29 3、分項報價表格式 ......................................................... 30 二、 商務部分 .................................................... 31 1、資格證明文件及格式 ..................................................... 31 3 2、業績案例一覽表 ......................................................... 38 3、商務條款偏離表 ......................................................... 39 4、與響應人存在關聯關系的單位情況說明 ..................................... 40 5、成交服務費承諾書 ....................................................... 42 6、談判保證金復印件加蓋公章 ............................... 錯誤!未定義書簽。 7、供應商情況表 ........................................................... 43 8、質量保證金保函格式(成交后開具) ....................................... 44 9、供應商企業類型聲明函 ................................................... 45 三、 技術部分 .................................................... 46 1、詳細的技術方案和說明(格式自定); ...................................... 46 2、供應商提供的為本項目服務的人員情況說明(如適用,格式自定); ............ 46 3、技術偏離表 ............................................................. 47 第六章 合同格式 ............................................................ 48 貨物采購合同 ................................................ 錯誤!未定義書簽。 4 第一章 競爭性談判邀請書 項目概況 購置職工餐廳廚房設備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北京市西城區馬連道
路 11號一商大廈 710室獲取采購文件,并于 2020年 7月 3日 9點 30 分(北
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ZXC-ZC-2020052001 項目名稱:購置職工餐廳廚房設備 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競爭性磋商 □詢價 預算金額:565000元 最高限價(如有):565000元 采購需求: 標的名稱 數量 簡要技術要求 購置職工餐廳廚
房設備 一批 不銹鋼碗柜,儲物柜,感
應洗手池等,具體詳見競
爭性談判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的名稱、數量、簡要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等) 合同履行期限: 30日歷天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生態環境部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 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
(財庫[2019]9 號)、《財政部 生態環境部關于印發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品目
清單的通知》(財庫[2019]18 號)、《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節能產品政府
采購品目清單的通知》 (財庫[2019]19號)、 《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
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
聯企業 [2011]300號)、 《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
庫[2014]68 號)、《財政部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子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 5 購 政策的通知)) (財庫【2017】14號)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1)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包含本次采購內容;(2)
依據(財庫【2016】125 號)文,投標人近三年被“信用中國”網站、“中國政
府采購網”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
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政府采購活動。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 2020 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29日(,每天上午9: 30至12:00 ,
下午13:30至16:00 (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 地點:北京市西城區馬連道路 11號一商大廈 710室 方式:現場領取,領取文件需提交如下資料: ①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 ②近半年任意連續三個月的社保繳納證明及稅收繳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加蓋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蓋章,被委托人身份
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 ④參加政府采購活動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記錄的聲明(格式自擬,加蓋
公章) ⑤信用中國及中國政府采購網失信行為記錄查詢頁蓋章。 售價:200元/套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 2020年7月3日9 點 30分(北京時間) 地點:北京市西城區馬連道路 11號一商大廈 710室 五、開啟 時間: 2020年 7月3日 9 點30 分(北京時間) 地點:北京市西城區馬連道路 11號一商大廈 710室 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 5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本項目同時在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西城區分平臺
(http://39.97.119.172:8084/html/login/sinochem)、北京市政府采購網
( http://www.ccgp-beijing.gov.cn/ )、 中 國 政 府 采 購 網
(http://www.ccgp.gov.cn/)發布 八、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北京市西城區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德勝街道德勝門外大街德勝凱旋大廈東側 聯系方式: 59657999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如有) 名 稱:北京忠信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馬連道路 11號一商大廈 710室 聯系方式: 胡芳芳 13261537683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胡芳芳 電 話: 13261537683 7 第二章 供應商須知資料表 本表關于本項目的具體資料是對競爭性談判須知的具體補充和修改,如有矛
盾,應以本表為準。 條款號 內 容 1.1 采購人:北京市西城區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德勝街道德勝門外大街德勝凱旋大廈東側 1.2 采購代理機構:北京忠信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馬連道路 11號一商大廈 710室 聯系人:胡芳芳 電話:13262537683 郵箱:474579312@qq.com 1.3 本項目資金來源為財政性資金,如供應商的報價超過批復預算,則為無效標。
本項目批復預算金額:人民幣56.5萬元。 2.1 供應商的資格要求:詳見第一章競爭性談判邀請書 2.2 是否為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或小型、微型企業采購:否 2.4 不得以聯合體形式進行報價。 3.1 本文件售價為 200元人民幣,文件售出概不退還。 3.2 本項目對未成交的供應商的響應文件中提交的技術成果不進行補償。 5.1 澄清截止日期:談判文件遞交截止日期前 3個工作日。 7.1 語言:中文 8.1.2(1) 資格證明文件: A、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
公章);供應商是自然人的,應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B、法定代表人授權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 8 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參加本項目談判的授權); C、供應商須提供經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018年度或 2019年
度)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并加蓋申請人公章。如申請人無法提供上一
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則須提供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說明:1)供應商須提供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原件(成立一年內的公司可提
交驗資證明復印件并加蓋申請人公章); 2)銀行資信證明應能說明該申請人與銀行之間業務往來正常,企業信譽良
好等; 3)銀行出具的存款證明不能替代銀行資信證明,存款證明無效。 D、供應商應提供談判日期前六個月內任意連續三個月的繳納社會保障資金
的有效票據憑證;若供應商逐年交納社會保障資金的,須提供參加本次政府
采購活動上年度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有效票據憑證復印件。(須加蓋供應商
公章); 供應商應提供談判日期前六個月內任意連續三個月依法納稅(法人單位必
須為增值稅或營業稅或企業所得稅)證明(銀行繳費憑證或稅務機關開具的
證明)復印件(加蓋供應商公章) 注: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須提供相應文件證明
其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 E、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聲
明: 供應商須提供此聲明,法人授權代表簽字,須加蓋供應商公章; F、信用聲明(須加蓋供應商公章)。 G、供應商認為必要的其他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須加蓋供應商公章)。 8.2 響應文件數量:正本1份,副本 2份,電子版 1份 (電子文件必須為可編輯 word版本和簽字蓋章后的響應文件正本掃描件,規
定存儲載體為 USB存儲,若供應商未按談判文件規定遞交電子版,其響應文
件將被視為無效響應) 9.1 本項目不允許遞交備選方案。 9.5 本項目不得轉包和分包。 9 11 談判保證金:(本項目不需要) 12.1 響應文件有效期: 90日歷日 13.1 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暨談判時間:2020年7月3日09:30(北京時間)。 談判次序:按遞交響應文件次序,供應商在收到談判小組電話或傳真等談判
通知后,應在指定的時間內到達談判地點。 談判地點:北京市西城區馬連道路 11號一商大廈710室 談判內容:談判小組針對供應商響應文件的商務、技術等內容進行談判。 19.4 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 (財庫[2011]181號)及《關于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微企業力度的通知》
(京財采購[2020]195號)、《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
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 [2011]300 號)、《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
[2014]68 號)、《財政部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子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
采購 政策的通知)) (財庫【2017】14號)的規定,對滿足價格扣除條件且在
申請文件中提交了《供應商企業類型聲明函》,并滿足相關規定的供應商,
其供應商的報價按扣除 10%后參與評審。對符合要求的監獄企業及殘疾人福
利性企業視同小微企業。 23.1 成交人須向采購代理機構按如下標準和規定交納成交服務費。 (1)以買賣雙方簽定的合同總額作為收費的計算基數。 (2)采購代理機構按原計價格[2002]1980號文、發改辦價格[2003]857號
文及發改辦價格[2011]534號文有關規定向成交供應商收取成交服務費用。 (3)成交服務費幣種與成交簽訂合同的幣種相同或招標機構同意的幣種 (4)成交服務費的交納方式: 成交供應商在領取成交通知書時一次向采購代理機構交納所有成交服
務費。 開 戶 名:北京忠信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莊支行 帳 號: 694484979 補充 本項目執行《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生態環境部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調整優化 10 節能產品 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9號)、《財
政部 生態環境部關于印發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的通知》(財庫
[2019]18號)、《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的
通知》(財庫[2019]19號)規定。品目清單后附。 11 第三章 供應商須知 一、說明 1. 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及資金來源 1.1 采購人:指依法進行本次政府采購招標活動中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
團體組織。 1.2 采購代理機構:受采購人委托,組織本次采購活動的采購代理機構。本
項目的采購代理機構為北京忠信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3 本次采購資金來源為財政性資金。 1.4 采購預算:565000元,超過采購預算的報價為無效標。 2. 合格的供應商 “合格的供應商”系指在采購機構登記購買了《競爭性談判文件》并向采
購人遞交《響應文件》的供應商。 2.1 供應商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貨物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供應商必須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
政府采購網 (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記錄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
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響應人;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2 若供應商須知資料表中寫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如供應商所提供產品
為非中小企業產品,其響應文件將作為無效響應被拒絕。 2.3如供應商須知資料表中寫明允許采購進口產品,供應商應保證所報產品已在
中國關境內并已履行合法報通關手續。若供應商須知資料表中未寫明允許采
購進口產品,供應商以進口產品參與報價的,其報價將被拒絕。 12 2.4 如供應商須知資料表中允許聯合體報價,對聯合體規定如下: 2.4.1 兩個以上供應商可以組成一個報價聯合體,以一個供應商的身份報
價。(如適用) 2.4.2 聯合體各方均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的條件。(如適用) 2.4.3 采購人根據采購項目對供應商的特殊要求,聯合體中至少應當有一方
符合其規定。(如適用) 2.4.4 聯合體各方應簽訂共同投標協議,明確約定聯合體各方承擔的工作和
相應的責任,并將共同報價協議連同談判文件一并遞交采購單位。 (如
適用) 2.4.5 大中型企業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與小型、微型企業組成
聯合體共同參加報價,共同投標協議中應寫明小型、微型企業的協議
合同金額占到共同報價協議合同總金額的比例。(如適用) 2.4.6 聯合體各方簽訂共同報價協議后,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在同一項目
中報價,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參加同一項目報價。(如適用) 2.4.7 聯合體各方在同一談判采購項目中以自己名義單獨報價或者參加其
他聯合體報價的,相關報價均無效。(如適用) 2.4.8 對聯合體報價的其他資格要求見供應商須知資料表。(如適用) 2.5 凡受托為本次采購項目進行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
等服務的供應商,及相關聯的附屬機構,不得參與報價;單位負責人為同一
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同一包號的政
府采購活動。 2.6凡在法律或財務上不能獨立合法經營,或在法律或財務上不能獨立于本項
目談判采購單位的任何機構,不得參加報價。 2.7 供應商信用信息 信用信息查詢渠道:“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
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留存的具體方式:以網站截圖打印稿形式留存。 信用信息查詢截止時點:采購代理機構于談判日期當天查詢。 如供應商為“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 13 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供應商,或為中國政府采購網
(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被財政部門禁止參
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處罰決定規定的時間和地域范圍內),則其投標將被
拒絕。 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供應商的
身份共同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應當對所有聯合體成員進行信用記錄查詢,聯
合體成員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視同聯合體存在不良信用記錄。 2.7供應商在項目采購過程中不得向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提供、給予任何有
價值的物品,一經發現,其供應商資格將被取消。 2.8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在任何時候發現供應商以他人名義報價、相互串通
報價,供應商遞交的響應文件中遞交虛假資料或失實資料的,或者以其他方
式弄虛作假的,其報價將被拒絕并沒收其談判保證金,并視情況依法追究責
任。 3. 談判費用 3.1 供應商應承擔所有與編寫和遞交響應文件有關的費用,不論談判結果如
何,“供應商須知資料表”中所述的采購代理機構和采購人均無義務和
責任承擔這些費用。 3.2 采購人不給予供應商任何補償。 二、競爭性談判文件 4. 競爭性談判文件構成 4.1 要求提供的系統服務、談判過程在競爭性談判文件中均有說明。 競爭性談判文件共七章,內容如下: 第一章 競爭性談判邀請書 第二章 供應商須知資料表 第三章 供應商須知 第四章 項目需求書 第五章 談判文件組成和格式 14 第六章 合同格式 4.2 供應商應認真閱讀競爭性談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項、格式、條款和規范
等。如供應商沒有按照談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資料,或者響應文件沒
有對談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實質性響應是供應商的風險,并可能導
致其響應無效。 5. 競爭性談判文件的澄清 5.1 任何要求對競爭性談判文件進行澄清的供應商,均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采
購代理機構或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對其在供應商須知資料表中所述
澄清截止日期以前收到的對競爭性談判文件的澄清要求將以書面形式
予以答復,同時將書面答復通知所有購買競爭性談判文件的供應商(答
復中不注明問題的來源)。 6. 對競爭性談判文件的修改 6.1 在澄清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時候,無論出于何種原因,采購代理機構可
主動地或在解答供應商提出的澄清問題時對競爭性談判文件進行修
改。 6.2 競爭性談判文件的修改將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購買競爭性談判文件的
供應商,并對其具有約束力。供應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應立即向采
購代理機構回函確認回復。 三、響應文件的編制 7. 語言 7.1 供應商遞交的響應文件以及供應商與采購代理機構和采購人就有關競
爭性談判的所有來往函電均應使用“供應商須知資料表”中規定的語
言書寫。供應商遞交的證明文件和印制的資料可以用另一種語言,但
應附有“供應商須知資料表”中規定語言的翻譯本,在解釋時以翻譯
本為準。 8. 響應文件構成 8.1 供應商編寫的響應文件應包括下列部分: 8.1.1報價部分 15 (1)報價函 (2)報價表(需另單獨密封提交一份) (3)分項報價表 8.1.2商務部分 (1)按照競爭性談判文件第二章供應商須知資料表中 8.1.2(1)要求
提供的供應商資格證明文件。 (2)業績案例一覽表 (3)商務條款偏離表 (4)與響應人存在關聯關系的單位情況說明 (5)成交服務費承諾書 (6)供應商情況表 (7)質量保證金保函格式(成交后開具)(如適用) (8)供應商企業類型聲明函(如適用) (9)《監獄企業聲明函》(如適用) (10)《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如適用) 8.1.3技術部分 (1)詳細的技術方案和說明(格式自定); (2)供應商提供的為本項目服務的人員情況說明(格式自定); (3)技術偏離表。 8.2 除上述 8.1條外,響應文件還應包括: 8.2.1 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及相關服務須符合法律、法規、相關規章及國家強制性
技術標準及談判文件的規定。供應商應當提交證明文件,證明其擬提供的
貨物及相關的服務符合前述規定,該證明文件是響應文件的一部分。 8.2.2 上款所述的證明文件,可以使文字資料、圖紙和數據。證明文件以響應文
件附件的形式編寫,頁面大小應當與響應文件一致,并統一編碼、裝訂。
證明文件包括: 8.2.2.1 貨物主要技術指標和性能的詳細說明。 8.2.2.2 采購的貨物(包含必須的備件和專用工具)從開始使用至談判
文件規定的質保期內能夠正常、連續的使用或運轉。貨物價格包括備件
和專用工具的貨源及現行價格。 16 8.2.3 對照談判文件技術規格,逐條說明所提供貨物已對談判文件的技
術規格做出了實質性的響應,或聲明與技術規格條文的偏差和例外。 8.3 響應文件數量:正本1份,副本 3份,電子版 1份 8.3.1響應文件正本、副本和電子版的內容應一致,如果正本與副本不符,以
正本為準。響應文件應由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經正式授權并對供應
商有約束力的代表在響應文件上簽字。被授權代表需將以書面形式出
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附在響應文件中。任何行間插字、
涂改和增刪,必須由響應文件簽字人在旁邊簽字才有效。 8.3.2 響應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書寫,注明“正本”字樣,所有
要求簽字的地方都應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簽字筆由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
法人授權代表親筆簽字,不得用簽名章或簽字章代替。 8.3.3 每本響應文件的內容應裝訂成冊,一律采用膠裝方式裝訂并附有相關
頁碼,每本響應文件均須加蓋騎縫章——即供應商公章。(沒按照要求
裝訂的響應文件無效) 8.3.4 所有要求蓋章的地方都應加蓋單位公章,僅加蓋騎縫章不予認可。 8.3.5 所有響應文件必須裝入密封的密封袋/箱,并在封口上加蓋供應商的公
章及法人章。響應文件的正本、副本和電子版應分別封裝,并在每一
信封或包裝的封面上寫明: 正本或副本或電子版; 采購人名稱; 談判地點及時間;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 供應商名稱及地址。 9. 報價 9.1 供應商應按競爭性談判文件第五章響應文件組成和格式填寫所報貨物
的單價和總價,報價如果出現單價與總價不符的,以單價為準。競爭
性談判文件對每種貨物只允許有一個報價,采購代理機構不接受有任
何選擇的報價。 17 9.2 報價表中所報總價應已包括供應商若最終成交,應繳納的與所報貨物
和服務相關的所有稅費。 9.3 報價總價包括供應商為完成本項目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供應商估算錯
誤或漏項的風險均由供應商承擔。 9.4 供應商按上述 9.1款要求填寫報價,但不限制采購人以其它方式簽訂
合同的權力。 9.5 供應商應對競爭性談判文件技術需求書中的所有項目進行應答和報
價,不得分拆只選擇部分項目報價;供應商未經采購人同意不得將本
項目分包或轉包。 9.6 供應商所報各分項響應單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是確定的,不得擅自變更。
任何包含價格調整要求的響應文件屬于無效情形。 9.7 供應商的唱價原則:各供應商的首次報價不進行公開唱價。 10. 報價幣種 10.1 響應文件、報價表中的報價一律用人民幣填報。 11. 談判保證金 11.1 供應商應按“供應商須知資料表”中的要求交納談判保證金,并作為
其響應文件的一部分。 11.2 談判保證金是為了保護采購代理機構和采購人免遭因供應商的原因而
蒙受的損失,采購代理機構和采購人在因供應商的行為受到損害時可
根據本須知第 11.7條的規定沒收供應商的談判保證金。 11.3 談判保證金可采用下列任何一種形式: 電匯(采用電匯必須保證在競爭性談判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匯到采購代理
機構賬戶。以采購代理機構銀行通知確認到賬為準;如至談判文件遞交截
止時間仍未得到采購代理機構的銀行確認,將被視為供應商未提供保證
金)、支票、銀行保函等非現金形式。 11.4 凡沒有根據供應商須知第 11.1和 11.3條的規定隨響應文件遞交談判
保證金的,談判小組按供應商須知資料表的有關規定視其為非響應性
談判文件并拒絕與其談判。 11.5 未能成交的供應商的談判保證金,將在采購代理機構向供應商發出成 18 交通知書后 5個工作日內退還未成交供應商。 11.6 供應商的談判保證金,在供應商按規定簽訂合同后 5個工作日內予以
退還。 11.7 下列任何情況發生時,談判保證金將被沒收: (1)供應商在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后撤回響應文件的; (2)供應商在響應文件中提供虛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談判文件認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應商不與采購人
簽訂合同的; (4)供應商與采購人、其他供應商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惡意串通的; (5)談判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12. 響應文件有效期 12.1 響應文件有效期應自本須知規定的響應文件遞交截至日起,并在“供
應商須知資料表”中所述時期內保持有效。響應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將
被予以拒絕。 四、響應文件的遞交 13. 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期 13.1 供應商應于“供應商須知資料表”中規定的截止日期和時間前將響應
文件遞交至“供應商須知資料表”中指明的地址。 13.2 在規定的供應商的響應文件送達時間以后送達的響應文件,或未按談判文
件規定密封的響應文件,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或者談判小組將拒絕接收。 14. 響應文件的修改與撤回 14.1 談判開始以后,在談判文件或談判小組規定的最終報價時間內,供應商可
以提出書面修改材料并及時送達,書面修改材料需有授權代表簽字。 14.2 在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后,供應商撤回響應文件的,其保證金不予
退還。 14.3 除供應商要求撤回文件的情況外,供應商遞交的文件將留檔備案,不
予退還。 19 五、談判 15. 談判小組 采購代理機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談判文件的規定,結合本采購項目專
業要求組建談判小組,談判小組將根據談判文件規定的程序、評定成交的
標準等事項對具備實質性響應的響應文件進行評估和比較。談判小組負責
評審工作,并獨立履行下列職責:審查響應文件是否符合談判文件要求,
并作出評價;要求供應商對響應文件有關事項作出澄清;并負責推薦成交
候選人。采購代理機構協助談判小組工作。 16.對供應商的資格審查 16.1 談判小組依據法律法規和談判文件的規定,對響應文件中的資格證明文
件等進行審查,以確定供應商是否具備響應資格。 16.2 在談判文件規定的信用記錄查詢截止時點,通過“信用中國”網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
詢供應商信用記錄,并將信用查詢記錄和證據通過網頁截圖的方式進行
留存,隨采購文件一起存檔。 17.對響應文件的符合性檢查 17.1 談判小組依據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談判文件的規定,審查響應文件有效
性、完整性和對談判文件的響應程度,以確定響應文件是否實質上響應
了談判文件的要求(不包括采購需求中的技術、服務要求以及合同條款)。 17.2實質上響應的報價應該是與采購文件要求的全部條款、條件和規格相符,
沒有重大偏離的報價(不包括采購需求中的技術、服務要求以及合同條
款)。對關鍵條款,例如關于報價保證金、適用法律、繳稅等內容的偏離、
保留和反對,將被認為是實質上的偏離。評審委員會決定報價的響應性
只根據報價文件本身的內容,而不尋求外部的證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
屬于非實質性響應談判文件要求,響應文件將被拒絕: (1)響應文件有效期不滿足談判文件要求的; (2)供應商在同一份響應文件中提供了選擇方案或選擇報價; (3)響應文件的最終報價超過本項目預算的; 20 (4)響應文件未按談判文件規定密封、簽署、蓋章的;或由供應商授權代表
簽字的,但未隨響應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權委托書”原件的; (5)響應文件附有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不能接受的附加條件的; (6)不符合法律、法規和談判文件中規定的其他實質性要求的; 18.談判 18.1 談判時間和順序 18.1.1 采購代理機構將按采購邀請中規定的日期和地點組織談判,供應
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應準時參加。 18.2.1 談判小組將與進入談判的供應商依照遞交談判文件次序分別進行
一對一談判。談判輪次由競爭性談判小組現場決定。供應商的談判代表
應按照談判小組通知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談判,為加快談判進程,要求參
加談判的供應商代表已獲得充分授權。參加談判的供應商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權代表(須隨身攜帶本人身份證明)。 18.2談判小組將對響應文件進行評審,并根據談判文件規定的程序、評定成
交的標準等事項與實質性響應談判文件要求的供應商進行談判。未實質
性響應談判文件的響應文件將被拒絕,談判小組將告知有關供應商。 18.3談判小組所有成員將集中與單一供應商分別進行談判,并給予所有參加
談判的供應商平等的談判機會。 18.4在談判過程中,談判小組可以根據談判文件和談判情況實質性變動采購
需求中的技術、服務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條款,但不得變動談判文件中的
其他內容。實質性變動的內容,須經采購人代表確認。對談判文件作出
的實質性變動是談判文件的有效組成部分,談判小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
式同時通知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 18.5供應商應當按照談判文件的變動情況和談判小組的要求重新提交響應文
件,并由其響應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者加蓋公章。由授權代表
簽字的,應當附響應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18.6若談判小組對原談判文件進了實質性修改,已提交響應文件的供應商,
在提交最后報價之前,可以根據談判情況退出談判。 18.7 談判小組根據項目情況可進行一輪或多輪談判。談判結束后,談判小組 21 應當要求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最后報價,提交最后
報價的供應商不得少于 3家。最后報價應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或加蓋公章,最后報價是供應商響應文件的有效組成部分。 19.詳細評審 19.1 競爭性談判參照最低評標價法確定成交候選人,即響應文件滿足競爭性
談判文件全部實質性要求且最終報價最低的供應商為成交候選人的評標
方法。 19.2 評審嚴格按照采購文件的要求和條件進行。比較報價,同時考慮以下因
素: (1)商務條款有無偏離; (2)技術規格有無偏離; (3)報價是否合理; (4)評委會認為必要的其它因素。 19.3談判小組在比較和評價時,可以要求供應商對響應文件(含最終報價)
中含義不明確、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或者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的內容等
作出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供應商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不得超
出響應文件的范圍或者改變響應文件(含最終報價)的實質性內容。談
判小組要求供應商澄清、說明或者更正響應文件(含最終報價)應當以
書面形式作出,供應商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權代表簽字或者加蓋公章。該澄清文件將作為響應文件(含最終報價)
內容的一部分。 19.3最終報價的算術錯誤將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單價計算的結果與總價不一
致,以單價為準修改總價,但單價金額小數點有明顯錯位的,應以總價
為準并修改單價;若用文字表示的數值與數字表示的數值不一致,以文
字表示的數值為準。如果供應商不接受對其算術錯誤的更正,其響應視
為無效。 19.4評審價格說明: a.如報價人為小型、微型企業,對其所報貨物(或服務)為小型和微型企
業產品的價格給予 10%的扣除,扣除后的價格為其評審價格; 22 b.如報價人為聯合體,并且小型、微型企業的協議合同金額占到聯合體協
議合同總金額 30%以上的,可給予聯合體 6%的價格扣除,扣除后的價格
為評審價格; c.報價人應在分項報價表中寫明屬于小型和微型企業產品的單價和小計,
并如實填寫附件中“中小企業聲明函”; d.對未在分項報價表中寫明或未填寫“中小企業聲明函”的,在價格評審
時不予考慮; e. 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參與談判視同小型、微型企業,須提供
相應證明文件(復印件須加蓋公章),否則不考慮價格扣除。 f. 本項目不涉及政府采購節能產品和環境標志產品。 19.5 談判小組應當從質量和服務均能滿足采購文件實質性響應要求的供應
商中,按照最后報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提出 3名以上成交候選人,并編寫
評審報告。 20.談判過程要求 20.1 在談判期間,供應商企圖影響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或談判小組的任何
活動,將導致投標被拒絕,并由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1.評審過程及保密原則 21.1 凡與本次談判有關人員對屬于審查、澄清、評價和比較的有關資料等,
均不得向無關供應商或其他無關的人員透露。 21.2 在談判和評審期間,供應商試圖影響采購單位和談判小組的任何違法活
動,將導致其響應無效,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2.采購項目終止 22.1 在談判過程中,談判小組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對采購項目予以終
止: (1)在采購過程中符合競爭要求的供應商或者報價未超過采購預算的供應商
不足3家的; (2)因情況變化,不再符合規定的競爭性談判采購方式適用情形的; (3)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 (4)因重大變故,采購任務取消的。 23 22.2 項目終止后,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公告發布媒介上發布項目終止公告并
說明原因。 六、成交 22. 成交通知書 22.1 成交供應商確定后,采購代理機構將向成交供應商發出成交通知書。 22.2 成交通知書是合同的一個組成部分。 23.成交服務費 23.1 相關服務費用代理公司向成交公司收取后,將成交通知書通知供應商領
取。此項費用不單獨開列而應計入本次報價,由成交公司在領取成交通
知書時一次性向采購代理機構交納。 23.2 成交服務費可采用現金、支票、電匯或銀行匯票等形式。 23.3在談判時,供應商應提供成交服務費承諾書,未提供者按無效響應處理。 七、簽訂合同 24. 簽訂合同 24.1成交供應商應當自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 30日內,按照談判文件確定的合
同文本以及采購標的、采購金額、采購數量、技術和服務要求等事項簽訂政府采
購合同。采購人不得向成交供應商提出超出談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為簽訂合
同的條件,不得與成交供應商訂立背離談判文件確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購標的、
采購金額、采購數量、技術和服務要求等實質性內容的協議。 24.2談判文件、成交供應商的響應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為簽訂合同的依據。 八、履約保證金 25.履約保證金 詳見合同條款。 24 九、質疑 26.質疑 26.1 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
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 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
機構(具體聯系方式見投標邀請)提出質疑(針對同一采購程序環節的質疑,供
應商應在法定質疑期內一次性提出)。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是指: (1)對可以質疑的采購文件提出質疑的,為按要求購買并收到采購文件之日; (2)對采購過程提出質疑的,為各采購程序環節結束之日; (3)對成交結果提出質疑的,為成交結果公告期限屆滿之日。 26.2 提出質疑的供應商應當是參與所質疑項目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潛在供應商
已按要求購買采購文件的,可以按規定對采購文件提出質疑。 26.3 供應商提出質疑應當提交質疑函和必要的證明材料,質疑函應當由法定代
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供應
商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供應商可以委托代理人進行質疑,其授權委托
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具體權限、期限和相關事項,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供應商為自然
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 26.4質疑函應采用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函范本格式,應當采用包括下列內容: (1)供應商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質疑項目的名稱、編號; (3)具體、明確的質疑事項和與質疑事項相關的請求; (4)事實依據; (5)必要的法律依據; (6)提出質疑的日期。 25 第四章 技術需求 第一節 說明 1、 總體要求 1.1 質量保證期:按合同及國家相關規定,對所售出的廚房設備實行三包,質
保期不少于兩年。 1.2 交貨期:合同簽訂且具備現場安裝條件之日起 20日內,服務期共計 30日
歷天,具體以采購人實際需求為準。 1.3 用戶指導及實施計劃:所有設備安裝調試成功后,供應商負責對采購人操
作人員進行免費現場技術指導,包括產品維護、故障排除、性能優化等,
使操作人員能夠熟練掌握并獨立操作。 2、 本次供應商除提供硬件設備采購外,還需提供以下服務方案: 2.1 供應商應根據談判文件的要求提供技術服務方案; 2.2 供應商應針對采購人的具體應用需求及談判文件的有關要求提出質量保證
和售后服務方案 2.3 技術支持方案,供應商應根據采購人現有廚房布置,合理安排所購設備安
排,并繪制平面安裝圖。 2.4 安裝調試:合同簽訂后,賣方需派有經驗的技術人員無償到用戶現場進行
安裝調試。 第二節 采購內容及技術要求 26 第五章 響應文件組成和格式 一、報價部分 (1)報價函 (2)首次報價表(需另單獨密封提交一份) (3)分項報價表 二、商務部分 (1)資格證明文件。 (2)業績案例一覽表 (3)商務條款偏離表 (4)與響應人存在關聯關系的單位情況說明 (5)成交服務費承諾書 (6)供應商情況表 (7)質量保證金保函格式(成交后開具)(如適用) (8)供應商企業類型聲明函(如適用) 三、技術部分 (1)詳細的技術方案和說明(格式自定); (2)供應商提供的為本項目服務的人員情況及擬投入設備說明(格式
自定); (3)技術偏離表。 27 一、 報價部分 1、報價函 致: (采購代理機構) 根據貴方為(項目名稱)項目談判采購貨物及服務的談判邀請(項目編號),
簽字代表(姓名、職務)經正式授權并代表供應商(供應商名稱、地址)提交下
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三份: 1. 報價部分 1.1報價函 1.2總報價表 1.3分項報價表 2. 商務部分 2.1資格證明文件 2.2商務條款偏離表 …… 3. 技術服務部分 3.1報價詳細說明及描述(格式自定); 3.2詳細的技術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方案說明(格式自定) 3.3供應商推薦的供采購人選擇的服務人員配置方案及實施方案(格式
自定); 3.4技術偏離部分。 由(銀行名稱)出具的談判保證金,金額為(金額數和幣種) 4. 按競爭性談判文件供應商須知和技術規范要求提供的有關文件。 在此,簽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報價價格表中規定的應提交和交付的服務報價總價為(注明幣種,
并用文字和數字表示的報價總價)。 2. 供應商將按競爭性談判文件的規定履行合同責任和義務。 3. 供應商已詳細審查全部競爭性談判文件,包括第(編號、補遺書) (如果 28 有的話)。我們完全理解并同意放棄對這方面有不明及誤解的權力。 4. 本報價有效期為自談判之日起 90 個日歷日。 5. 我方保證遵守談判文件中有關談判保證金的規定。 6. 我方在提交首次響應文件之前,未曾為本項目響應包號提供過規范編制
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也沒有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
收違法案件當事人、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貴方或談判小
組可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 gov.cn)和中國政府采
購網(www.ccgp.gov.cn)等進行查詢,我方完全接受查詢的結果。 7. 我方已完全理解和接受談判文件的內容,同意提供按照貴方可能要求的
與其談判有關的一切數據或資料,完全理解貴方不一定接受最低價的響應
或收到的任何響應。 8. 與本談判有關的一切正式往來信函請寄: 地址 傳真 電話 電子函件 供應商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應商名稱(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應商開戶銀行(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應商銀行帳號 供應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9 2、報價表格式 供應商名稱: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 報價總價 談判保證金
(有/無) 交貨期 交貨地點 備注 供應商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_______ 供應商蓋章: 日期: 注: 1、報價貨幣為人民幣; 2、報價總價應和分項報價表總價一致; 3、此表格經法人授權代表簽字方有效; 4、此表需另單獨密封提交一份。 30 3、分項報價表格式 投標分項報價表----關境內產品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編號:_______________ (請按貨物清單順序報價,以便核對。報價單位:人民幣元) 序
號 名稱 產地 生產
廠家 品牌 規格/型號 數量 單價 總價 是否屬于小
微企業或監
獄企業或殘
疾人福利性
單位產品 總價 供應商(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應商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1. 如果按單價計算的結果與總價不一致,以單價為準修正總價。 2. 如果不提供詳細分項報價將視為沒有實質性響應采購文件。 3. 上述各項的詳細分項報價,可另頁描述。 4. 本報價中應包含供應商在執行本項目中所發生的所有費用,采購人將不再支付其
他費用。 31 二、 商務部分 1、資格證明文件及格式 1-1 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公
章);供應商是自然人的,應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32 1-2法人代表授權書 (參加本項目談判的授權) (自然人參與談判無需提供) 本授權書聲明:注冊于(國家或地區的名稱)的(公司名稱)的在下面簽字
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代表本公司授權(單位名稱)的在下面簽字的(法
人授權代表的姓名、職務)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項目名稱)的談判,以
本公司名義處理一切與之有關的事務。 本授權書于 年 月 日簽字生效,特此聲明。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人授權代表簽字: 供應商 (蓋章 ) : 注:1、本授權書須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且加蓋供應商公章。 2、本授權書須嚴格按照格式要求完整填寫各項內容,由法定代表人簽字或加
蓋簽名章和法人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供應商公章方為有效,否則視其授權書
無效。 33 1-3 供應商須提供經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018年度或2019年度)
完整的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并加蓋申請人公章。如申請人無法提供上一年
度(2018年度或2019年度)審計報告,則須提供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說明:1)申請人須提供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原件(成立一年內的公司可提交
驗資證明復印件并加蓋申請人公章); 2)銀行資信證明應能說明該申請人與銀行之間業務往來正常,企業信
譽良好等; 3)銀行出具的存款證明不能替代銀行資信證明,存款證明無效。 34 1-4社會保障資金、繳納稅收記錄 供應商應提供談判日期前六個月內任意連續三個月的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有
效票據憑證;若供應商逐年交納社會保障資金的,須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
活動上年度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有效票據憑證復印件。(須加蓋供應商公章) 注: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須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不
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 供應商應提供談判日期前六個月內任意連續三個月依法納稅(法人單位必須
為增值稅或營業稅或企業所得稅)證明(銀行繳費憑證或稅務機關開具的證
明)復印件(加蓋供應商公章) 注:依法免稅或零報稅的供應商,須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證明文件
或納稅申報表復印件。 35 1-5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聲明 致(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 我公司近三年(成立不足三年的將“近三年”改為“自成立之日起至今”)
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即未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
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如果因違法經營被禁止在
一定期限內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限已經屆滿),特此聲明。 特此聲明。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權代表簽字: 供應商公章: 年 月 日 36 1-6信用聲明(須加蓋供應商公章) 信用聲明 在響應截止時間之前,我公司沒有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
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采購單位或評審委員會可以通過“信用中國”網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等進行查
詢并留存查詢結果的截圖,我公司完全接受由此查詢的結果,特此聲明。 供應商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蓋章: 日期: 37 1-7供應商認為必要的其他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須加蓋供應商公章) 38 2、業績案例一覽表 序號 項目名稱 用戶名稱 合同金額 用戶聯系人 用戶聯系電話 備注 供應商名稱: (單位全稱)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蓋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供應商應隨此表附上相關的業績證明; 2、如有多個類似項目,可按此表格擴展 39 3、商務條款偏離表 供應商名稱: 項目編號: 序號 談判文件章節及條款號 談判文件要求 響應文件響應 偏離 說明 供應商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_______ 供應商蓋章: 日期: 注: 1、對競爭性談判文件有任何偏離請在本表中詳細填寫;如對商務條款沒有偏離,
請注明“無偏離” 。 2、此表格經法人授權代表簽字方有效。 40 4、與響應人存在關聯關系的單位情況說明 響應人名稱 在此聲明,我方已按照競爭性談判文件要求如實披露是否
與我方存在關聯關系(與響應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其他單位,或與響應單位存
在控股、管理關系的其他單位)的其他單位情況,并宣布接受如下要求: 如果我方未如實披露和說明與我方存在關聯關系的其他響應人情況,一經發
現,我方無條件接受響應無效的處理結果,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法律責任。 響應人公章: 響應人授權代表簽字: 日 期: 41 附件4-1 與響應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其他單位 注:單位負責人是指: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代表單位形式職權的主要負責人。 附件4-2 與響應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其他單位; 說明:1、響應人應當依據自身存在的上述情形,如實披露與本單位存在關聯關系的單位情況。 2、如果響應人不存在上述情形,在表格“單位名稱”欄填寫“無”。 響應人公章: 響應人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序號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注冊 資金 股東情況 備注 股東構成 資金認繳數額 資金認繳比例 1 2 3 …… 序號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注冊 資金 股東情況 備注 股東構成 資金認繳數額 資金認繳比例 1 2 3 …… 42 5、成交服務費承諾書 致:北京忠信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們在貴公司代理的 項目(項目編
號: )競爭性談判中若獲成交,我們保證在收到成交通知書后5日內
按競爭性談判文件的規定,以支票、銀行匯票、電匯、現金或經貴公司認可的一種方式,
向貴公司指定的銀行帳號,按照競爭性談判文件第二章供應商須知規定一次性支付合同
金額的成交服務費。 特此承諾。 承諾方法定名稱(承諾方蓋章):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承諾方法人代表簽字: (承諾方蓋章) 承諾日期: 43 6、供應商情況表 供應商名稱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方式 聯系人 電 話 傳 真 網 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術職稱 電話 成立時間 員工總人數: 企業資質 其中 項目經理 統一社會信用代
碼 高級職稱人員 注冊資金 中級職稱人員 開戶銀行及賬號 初級職稱人員 近三年財務簡況 XXXX年度凈資產: 營業額: 利潤: XXXX年度凈資產: 營業額: 利潤: XXXX年度凈資產: 營業額: 利潤: 經營范圍 備注 授權代表(簽字):___ __ 供應商(蓋章):___ __ 日期:___ __ 44 7、質量保證金保函格式(成交后開具) 開具日期: 致:(買方名稱)號合同質量保函 本保函作為貴方與(賣方名稱)與(以下簡稱“賣方”)于 年 月 日就 項目(以下簡稱“項目”)項下提供 (貨物名稱) (以下簡稱“貨物”)簽訂的 號合同的質量保證金。 (出具保函銀行名稱) 銀行(以下簡稱銀行)無條件地、不可撤銷地具結保證本行、其繼承
人和受讓人無追索地向貴方以(貨幣名稱)支付總額不超過 (貨幣數量),
即相當于合同價格的5%。 并以此約定如下: 1. 只要貴方確定賣方未能忠實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規定和雙方此后一致同意的
修改、補充和變動,包括更換或修補貴方認為有缺陷的服務(以下簡稱違約),無論賣方
有任何反對,本行將憑貴方的書面違約通知,立即按貴方提出的不超過上述累計總額的
金額和按該通知中規定的方式付給貴方。 2. 本保函項下的任何支付應為免稅和凈值,對于現有或未來的稅收、關稅、費用扣
減或預提稅款,均不應從本保函項下的支付中扣除。 3. 本保函的規定構成本行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直接責任。對即將履行的合同條款
的任何變化、貴方在時間上的寬限、或由貴方采取的如果沒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責任的
任何其他行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項下的責任。 4. 本保函在本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期期滿前完全有效。 謹啟 出具保函銀行名稱: 簽字人姓名和職務: 簽 字 人 簽 名: 公 章: 注:此質量保證金保函格式為參考格式。 45 8、供應商企業類型聲明函 (格式,符合《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價格扣
減條件的供應商須提交) 小型微型企業聲明函格式 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 (財庫[2011]181號)和《工業和
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
準規定的通知》 (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規定,本公司鄭重聲明如下: (監獄
企業參與談判該條直接改為“本公司鄭重聲明如下:”) 1.按照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規定,本公司為______(請填寫:小型、微
型)企業(監獄企業參與談判該條直接改為“本公司為監獄企業”)。 2.本公司參加(采購代理機構)的(項目名稱和采購編號)采購活動,提供本
公司的服務。 本公司對上述聲明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供應商(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 本單位鄭重聲明,根據《財政部、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促進殘疾人
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8〕141號)的規定,本單位為符合條件的殘
疾人福利性單位。 本單位參加(采購代理機構)的(項目名稱和采購編號)采購活動,提供本單
位的服務。 本單位對上述聲明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供應商(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日 期: 46 三、 技術部分 1、詳細的技術方案和說明(格式自定); 2、供應商提供的為本項目服務的人員情況及擬投入的設備情況說明(如適用,格式
自定); 47 3、技術偏離表 供應商名稱: 項目編號: 序號 競爭性談判文 件內容條目號 競爭性談判 文件要求 談判文件響應 偏離 偏離說明 供應商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_______ 供應商蓋章: 日期: 注: 1、對競爭性談判文件有任何偏離應列明“正偏離”或“負偏離”。 2、對競爭性談判文件無偏離應標明“無偏離。 3、此表格經法人授權代表簽字方有效。 48 第六章 合同格式 (最終文本以與北京市西城區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簽訂的合同文本為準) 合同資料表 本表是對合同一般條款的具體補充和修改,如有矛盾,應以本資料表為準。 條款號 內容 13.3 交貨期:合同簽訂后5個月內 交貨地點: 北京市西城區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院內 18.4 質保期:詳見“第四章 項目需求” 20.1 付款方式: 國內產品: 1)合同簽訂后,預付合同金額 40%; 2)貨物到達項目指定現場,經開箱檢驗合格后,買方在 7
個工作日內支付賣方合同金額 50%; 3)產品驗收合格后,買方在 7個工作日內支付賣方產品余
款,即合同金額 10%; 4)質保期自驗收合格之日起計。 49 采購合同(貨物類) 合同編號: 項目名稱: 招標編號: 包號及名稱: 買 方: 賣 方: 簽署日期: 50 合 同 書 (買方) (項目名稱)中所需 (貨物名稱),經 (招
標代理機構)以 號招標文件在國內 (公開/邀請)招標。經評審委員會評定 (賣方)為中標人。買、賣雙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條款和條件,簽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應該認為是一個整體,彼此相互解釋,相互補充。為便于
解釋,組成合同的多個文件的優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 本合同書 b. 中標通知書 c. 協議 d. 投標文件(含澄清文件) e. 招標文件(含文件補充通知) 2、貨物和數量 本合同貨物: 數 量: 3、合同總價 本合同總價:人民幣元 分項價格: 詳見分項報價表 4、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為: 5、本合同貨物的交貨時間及交貨地點 交貨時間: 。 交貨地點:北京市西城區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指定地點。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全權代表簽署、加蓋單位印章后生效。 買方:(印章) 賣方:(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51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稅號: 52 合同一般條款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1 合同要素 (a)“合同”系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
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支付給
賣方的價格。 (c) “合同條款”系指本合同條款。 (d) “技術要求”指的是招標文件中的技術要求。即合同附件 2。 1.2 實體 (a)“買方”系指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單位或其指定的采購代理。 (b)“賣方”系指提供本合同項下貨物和服務的公司或實體。 (c)“最終用戶”系指授權買方采購合同項下貨物和服務的使用單位。 (d)“項目現場代表”由買方任命的代表,負責執行買方在項目現場的合同義務。 1.3 事項 (a)“貨物”系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儀表、備件、
工具、軟件和/或其它材料。詳見合同附件。 (b) “服務”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應提供的技術、管理和其它服務,包括但
不限于:管理和質量保證、運輸、保險、檢驗、現場準備、安裝、集成、調試、培
訓、維修、技術支持等。詳見合同附件。 (c) “軟件”指的是使得系統可以按照特定的方式進行運行或執行特定的操作的
指令。詳見合同附件。 (d) “資料”指賣方在合同項下,向買方提供的所有印刷或打印的文件,通過任
何方式(包括聲像或文本)和任何媒介向買方提供的各種指令性和信息性的幫助,
但不包括口頭指導。 (e) “知識產權”指本合同涉及的任何及所有的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和其它
智力成果的和專有的權利和利益。 1.4 活動 53 (a) “交貨”是指賣方按照合同規定,向買方提供貨物。 (b) “安裝”是指有關設備、備件、材料和軟件的安裝工作,包括按照圖紙將零
部件放置在適當的位置并連接起來,詳見合同附件的技術要求。 (c) “調試”指賣方在完成了安裝之后,為準備驗收而進行的貨物運轉測試。詳
見合同附件的技術要求 (d) “驗收”是指所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在測試中達到合同附件規定的技術性能
指標后,買方予以接受。 1.5 地點和時間 (a) “項目現場”指的是貨物交付和安裝的場所。 (b) “天”指日歷天數。 (c) “周”指按中國習慣開始的連續 7天。 (d) “年”指連續的 12個月。 (e) “保證期“是指自合同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定時間內,賣方保證所供貨物的適
當和穩定運行,并負責消除存在的任何缺陷。 2.適用性 本合同條款適用于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范圍。 3.原產地 3.1 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
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 本條所述的“原產地”系指貨物開采、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來源地。經
過制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物,商業
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 貨物和服務的原產地有別于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服務應符合合同附件技術要求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
適用標準,則應符合貨物/服務來源國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
布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4.2 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54 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同或任何
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或資料提供給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他人。即使
向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人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須的范圍。 5.2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款第 5.1
條所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第 5.1條所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
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后應將這些文件及全部復制件還給買方。 5.4 對于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所獲得或了解的商業秘密,任何一方應承擔保密義務。
未經對方事先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利用或披露這些信息。 5.5 保密義務不適用于下列信息: 5.5.1 現在或以后進入公共領域的信息; 5.5.2 能夠證明在泄露時已被一方當事人持有,而且并非是以前直接或間接地從另
一方獲得的信息 5.5.3 一方當事人合法地從第三方獲得并且也不對此承擔保密義務的信息。 6.知識產權 6.1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時,免受
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識產權的索賠或訴訟。 6.2 如果買方在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時被任何第三方訴稱侵犯了該第三
方知識產權或任何其它權利,買方應立即通知賣方。賣方應負責處理這一指控并應
以賣方的名義自負費用向起訴方提出抗辯。由此可能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
任均由賣方承擔。買方將盡可能地對賣方抗辯給予協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賣方承
擔。 6.3 如果買方發現任何第三方在買方被許可的范圍內非法使用買方獲得的知識產
權,買方應毫不延遲地通知賣方。賣方應在收到買方通知后 14日內采取適當行動以
制止非法使用行為;否則,如果買方要求,賣方應授權買方根據中國法律規定對該
第三方提起訴訟,并給買方盡可能的協助。買方應負擔訴訟中發生的全部費用,并
有權獲得判決給付的全部賠償。 55 7.履約保證金 7.1 本合同無需履約保證金。 8.檢驗和測試 8.1 在交貨前,賣方應讓制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等進行
詳細而全面的檢驗。賣方/廠家應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
證書是付款時提交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
或重量的最終檢驗。制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根據情況向買方提供。 8.2 貨物抵達現場后,買方應盡快與賣方約定時間和地點開箱,對貨物的質量、規
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并出具收到貨物證明。如果買方發現貨物規格或數量與
合同不符,有權向賣方提出索賠。 8.3 賣方須根據合同規定完成安裝調試及現場培訓和合同規定提供現場技術服務,
其后進行集中培訓,系統進入試運行期。系統按第 20.1條規定的時間連續成功運行
后,由買方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全面的測試和驗收,有關測試和驗收的程序和標準,
見合同附件“技術要求”。系統驗收期應最晚不遲于交貨后 180天內。 8.4 如果在合同條款第 18條規定的保證期滿前,買方發現賣方所提供的貨物或其組
成部分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
買方應及時通知賣方,并向賣方提出索賠。 8.5 合同條款第 8條的規定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 賣方提供的貨物應為原廠包裝,能夠防止貨物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
應采取防潮、防曬、防銹防腐蝕、防震動及防止其它損壞的必要保護措施,從而保
護貨物能夠經受多次搬運、裝卸及遠洋和內陸的長途運輸。賣方應承擔由于其包裝
或其防護措施不妥而引起貨物銹蝕、損壞和丟失的任何損失的責任或費用。 9.2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清單和質量合格證。 10.裝運標記 10.1 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中文做出以下標
記: A收貨人 B合同號 56 C 目的地 D貨物名稱和箱號 E毛重/凈重(用 kg表示) F尺寸(長×寬×高用 cm表示) 10.2 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 2噸或2噸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中文和通用
的運輸標記標注“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
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注“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
“保持干燥”等字樣和其他適當標記。 11.裝運/交付條件 11.1 賣方應負責安排運輸工具、運輸貨物和支付運費,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期
交貨。 11.2 最終用戶簽發的收到貨物證明的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11.3 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
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不承擔責任。 11.4 最終用戶簽發的已完成培訓義務的證明的日期應視為實際完成培訓的日期。 11.5 最終用戶簽發的合同驗收證明的日期應視為貨物最終驗收、保證期起算的日
期。 12.裝運通知 賣方應在貨到項目現場 1周前通知買方和最終用戶。 13.交貨和單據 13.1 賣方應按照合同附件規定的條件交貨和提供服務。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
或其他單據在合同其它條款中有具體規定。 13.2 賣方應在貨物交付和服務完成后后,為合同支付的需要,根據本合同條款第 20
條(支付條款)的規定,向買方寄交該支付條款規定的相關“支付單據”。 13.3 交貨的時間、地點要求詳見合同資料表。 14.保險 l4.1賣方對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制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
丟失或損壞進行全面保險, 還應對其在項目現場進行技術服務的人員進行必要的保
險。 57 15.運輸 賣方應將貨物運至買方項目現場,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
定的保險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清關、提貨、支付海關監管費、
內陸運輸、保險等)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6.伴隨服務 16.1 賣方被要求按照合同附件的規定,提供下列服務: 實施所供貨物的的現場安裝調試和試運行; (1) 提供貨物所需備件和專用工具; (2) 為所供貨物提供詳細的技術文件; 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提供維修和技術支持,但前提條件是該服務并
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在賣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
貨物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并根據合同提供集中培訓。 16.2 賣方應提供附件技術要求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行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應
包括在合同價中。 17.備件 17.1 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
料: (l)買方從賣方選購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
承擔的義務; (2)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i)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采購所需的備件; (ii)在停止生產后,如果買方要求,免費向買方提供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
格。 17.2 賣方應按照合同附件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的備件。 18.質量保證 18.1 賣方應保證所供貨物及其集成沒有設計、工程、材料和工藝上的缺陷,沒有因
賣方的行為或疏忽而產生的缺陷。 18.2 賣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應含有設計上和材料的
全部最新改進。 58 18.3 賣方應保證所供貨物和或其任何組成部分,在正常使用和保養下,在其使用壽
命期內,均能夠滿足合同附件規定的性能、可靠性和擴展性。 18.4 除另有規定,本保證應在:貨物現場測試合格交驗后___個月內保持有效。 18.5 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買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買方同時向賣方提
供合理的機會來檢查缺陷。 18.6 賣方收到通知后應在 48小時內以合理的速度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
部件,被修理或更換的貨物或部件從出廠地或進口港/地至最終目的地的內陸運費由
賣方承擔。 18.7 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
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
使的其他權力不受影響。 18.8 賣方不負責維修或替換或彌補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缺陷或損壞: (a)買方不恰當地操作和維護 (b)正常的磨損 (c)使用了不是賣方提供的貨物 (d)買方或第三方對貨物做出的修改,而事先沒有得到賣方的確認許可。 19.索賠 19.1 根據買方檢驗結果,如果賣方所供貨物的數量、質量或規格與合同不符,或證
實貨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買方在合同條款第
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
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a) 賣方同意退貨并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
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
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費用。 (b) 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商定
降低貨物的價格。 (c) 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
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蒙受的
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 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
質量保證期。 59 (d) 賠償買方的損失。 19.2 如果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 7天內,賣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
接受。如賣方未能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 30天內或買方同意的延長期限內,按照買
方同意的上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議付貨款中扣回索賠金
額或要求賣方以其它方式支付索賠金額。 19.3 如果賣方所提供的服務不符合合同規定,賣方將自負費用,對其進行改進、修
正、更換、增補,以使其滿足合同的要求。如果這種改進、修正、更換、增補仍不
能滿足合同的要求,買方將根據合同條款扣除賣方的履約保函。 20.付款 20.1 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資料表”中規定。 21.價格 21.1 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格式中給出。 22.變更指令 22.1 根據合同條款第 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
本合同的一般范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1) 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制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2) 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3) 交貨地點;和/或 (4) 賣方提供的服務。 22.2 如果上述變更使賣方履行合同義務的費用或時間增加或減少,合同價或交貨時
間或兩者將進行公平的調整,同時相應修改合同。賣方根據本條進行調整的要求必
須在收到買方的變更指令后 14天內提出。 23.合同修改 23.1 除了合同條款第 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
書面的修改書。 24.轉讓 24.1 本合同不允許轉讓。 25.分包 25.1 本合同不允許分包。 60 26.賣方履約延誤 26.1 賣方應按照合同附件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6.2 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
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
到賣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評價,并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和提供服務
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6.3 除了合同條款第 29條的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 26.2條的規定
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和提供服務,將按合同條款第 27
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27.誤期賠償費 27.1 除合同條款第 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
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
期賠償費。每延誤7天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 1%計
收,不足7天按7天計算。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 28.違約終止合同 28.1 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采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
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l) 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 26條的規定同意延長
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和或服務;或 (2) 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任何義務。 (3) 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為此目
的,定義下述條件: (i)“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物品來影響買方在采
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和 (ii)“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買方
的利益。 28.2 如果買方根據上述第 28.1條的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買方可以依其
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服務或類似的貨物/服務,賣方應對購買類
似貨物/服務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但是,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61 29.不可抗力 29.1 簽約雙方任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不能執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
限應予以延長,其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事件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件系指買賣
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并且它的發生及其后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
事件,諸如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等,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
事件。 29.2 受阻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盡快用電報、傳真或電傳通知對方,并于事
件發生后 14 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審閱確
認。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 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
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買方也可考慮解除合同。 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 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
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
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 3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1.1 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
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于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
日期。 31.2 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后 30天內已完成并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
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于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l) 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2) 取消該剩下的貨物,并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服務
以及賣方以前已采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 32.爭端的解決 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后
60天還不能解決: 32.1 國內貿易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先友好協商,經協商不成的,則
向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2.2 國外貿易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提交仲裁。 62 32.2.1 仲裁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和程序在中國境內進
行。 32.2.2 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2.2.3 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2.2.4 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應繼續執行。 33. 合同語言 33.1 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為中文。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
文件應用合同語言書寫。 34.適用法律 34.1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進行解釋。 35.通知 35.1 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要對方經書面確認。 35.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
準。 36.稅費 36.1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賣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賣方負
擔。 36.2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買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買方負
擔(合同中已規定由賣方支付的稅費除外)。 36.3 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 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進口時需要進口許可證的話,賣方負責辦理進口許可證,
費用自理。 37.2 本合同一式 份,以中文書就,雙方各執 份。 37.3 下述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l) 合同范圍及分項價格一覽表(貨物,培訓,維修和技術支持) (2) 技術要求 (3) 合同實施計劃 (4) 付款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