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攀枝花市兒童福利院 攀枝花市兒童福利院“養治康教”服務項目(第二次)競爭性磋商成交公告
系統發布時間:2020-10-16 17:12
一、項目編號 |
5104012020000640 |
二、項目名稱 |
四川省攀枝花市攀枝花市兒童福利院 攀枝花市兒童福利院“養治康教”服務項目(第二次) |
三、中標(成交)信息 |
供應商名稱: | 攀枝花市四維社會工作服務中心 |
供應商地址 | 攀枝花市東區奧林匹克北路8號D座4樓A區B-16 |
中標(成交)金額 | 549293 |
四、主要成交標的信息 |
服務類:名稱:攀枝花市兒童福利院“養治康教”服務項目(第二次),服務范圍:詳見招標文件,服務要求:詳見招標文件,服務時間:1年,服務標準:招標文件。 |
五、評審專家(單一來源采購人員信息)名單: |
胡昌友、徐黃、仲金才 |
六、代理機構收費標準及金額: |
代理機構收費標準 | 招標代理服務費用按固定價格5000元人民幣收取,由成交供應商在領取中標通知書前支付代理服務費。采購人不再另行支付。 |
代理機構收費金額 | 500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
八、其它補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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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
1.采購人信息 |
名稱: | 攀枝花市兒童福利院 |
地址: | 攀枝花市東區地龍箐路28號 |
聯系方式: | 聯系人:青先友;聯系電話:0812-5713371 |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
名稱: | 攀枝花市太立德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地址: | 攀枝花市東區桃源街84號8棟 |
聯系方式: | 聯系人:安先生;聯系電話:0812-2234188 |
3.項目聯系方式: |
項目聯系人: | 青先友 |
電話: | 0812-5713371 |
十、附件 |
1.采購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復公告): | 附件 |
2.評審文件: | 附件 |
3.被推薦供應商名單和推薦理由(適用于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競爭性磋商采用書面推薦方式產生符合資格條件的潛在供應商的): | |
4.中標、成交供應商為中小企業的,應公告其《中小企業聲明函》 | 附件 |
5.中標、成交供應商為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的,應公告其《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 | |
6.中標、成交供應商為注冊地在國家級貧困縣域內物業公司的,應公告注冊所在縣扶貧部門出具的聘用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具體數量的證明 | |
采購編號: 攀枝花市兒童福利院“養治康教”服務項目(第二次) 競
爭
性
磋
商
文
件 攀枝花市兒童福利院 攀枝花市太立德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共同編制
2020年9月 目 錄
第一章磋商邀請 3
第二章磋商須知 6
第三章供應商和報價產品的資格、資質性及其他類似效力要求 20
第四章供應商應當提供的資格、資質性及其他類似效力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21
第五章采購項目技術、服務、政府采購合同內容條款及其他商務要求 22
第六章磋商內容、磋商過程中可實質性變動的內容 23
第七章響應文件格式 36
第八章評審方法 45
第九章政府采購合同(草案) 54 第一章 磋商邀請 攀枝花市太立德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受攀枝花市兒童福利院 委托,擬對攀枝花市兒童福利院“養治康教”服務項目采用競爭性磋商方式進行采購,特邀請符合本次采購要求的供應商參加本項目的競爭性磋商。
一、采購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
2.采購項目名稱:攀枝花市兒童福利院“養治康教”服務項目(第二次)二、資金情況
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三、采購項目簡介:
本項目1個包,采購攀枝花市兒童福利院“養治康教”服務項目。(詳見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應商邀請方式
本次采購采取方式1邀請參加磋商的供應商。
方式1(公告方式):本次競爭性磋商邀請在四川政府采購網上以公告形式發布;
方式2(書面推薦):通過采購人和評審專家各自出具書面推薦意見,推薦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本次采購活動;
方式3(供應商庫隨機抽取):通過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建立的供應商庫中隨機抽取供應商。
五、供應商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8.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參加。
9.按照規定購買了磋商文件。
六、禁止參加本次采購活動的供應商
根據《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要求,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將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詢供應商在采購公告發布之日前的信用記錄并保存信用記錄結果網頁截圖,拒絕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的供應商報名參加本項目的采購活動(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本項目采購活動,聯合體成員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視同聯合體存在不良信用記錄)。
七、磋商文件獲取方式、時間、地點:
磋商文件自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在攀枝花市太立德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攀枝花東區臨江路282-2號(湖光社區下行50米)獲取。磋商文件售價:人民幣:200元/份(現金支付,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資格不能轉讓)。
1.現場報名步驟如下:供應商報名購買磋商文件時,攜帶單位介紹信或委托書原件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并提前填寫報名登記表(詳見附件)并如實填寫項目信息及供應商信息;若因供應商提供的錯誤信息,對其參與投標事宜造成影響的,由供應商自行承擔所有責任(供應商欲修改報名信息,請于保證金截止日前到采購代理機構重新填寫報名登記表)。
八、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參加磋商的時間):2020年10月16日上午10:00(北京時間)。 九、遞交響應文件地點:響應文件必須在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送達磋商地點。逾期送達或沒有密封的響應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購不接收郵寄的響應文件。(文件接收時間:2020年10月16日上午09:00-2020年10月16日上午10:00)
十、響應文件開啟時間:2020年10月16日上午10:00(北京時間)在磋商地點開啟。
十一、磋商地點:攀枝花東區臨江路282-2號(湖光社區下行50米)。
十二、供應商信用融資:
四川省正在推進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融資工作,相關要求詳見《四川省財政廳關于推進四川省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融資工作的通知》(川財采〔2018〕123 號)、《成都市中小企業政府采購信用融資暫行辦法》(成財采〔2019〕17 號)等有關規定,上述文件請在四川政府采購網查詢。
十三、聯系方式
采購人:攀枝花市兒童福利院
通訊地址:攀枝花市東區地龍箐路28號 聯系人: 青先友
聯系電話:0812-5713371
采購代理機構:攀枝花市太立德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通訊地址:攀枝花東區臨江路282-2號(湖光社區下行50米)
郵編:617000
聯系人:安老師
聯系電話:0812-2211466 第二章磋商須知
一、供應商須知附表 序號 應知事項 說明和要求 1 采購預算
(實質性要求) 預算:55萬元人民幣
超過采購預算的報價,其響應文件按無效處理。 2 最高限價
(實質性要求) 最高限價:55萬元人民幣。
超過最高限價的報價,其響應文件按無效處理。
采購項目分包采購的,在采購金額未超過采購項目總預算金額的前提下,采購人可以在磋商過程中臨時調劑各包采購限價(預算金額不得調整;財政預算明確到各包的不得調整),臨時調劑的內容,在評審報告中記錄。 3 進口產品(實質性要求) 本項目競爭性磋商文件中未載明“允許采購進口產品”的產品,拒絕進口產品參與競爭,供應商以進口產品響應時,其響應文件按無效處理。載明“允許采購進口產品”的產品,不限制國產產品參與競爭。 4 低于成本價
不正當競爭預防措施
(實質性要求) 評審委員會認為供應商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通過有效性、完整性和響應程度審查供應商的報價,有可能影響產品質量或者不能誠信履約的,應當要求其在評審現場合理的時間內提供書面說明,必要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供應商不能證明其報價合理性的,評審委員會應當將其作為無效響應處理。 5 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微企業)價格扣除和
失信企業報價加成
或者扣分 一、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微企業)價格扣除
1.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的規定,對小型和微型企業產品的價格給予10%的價格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
2.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中小企業(監獄企業)提供《中小企業(監獄企業)聲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視為放棄享受小微企業價格扣除優惠政策。
3.大中型企業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與小型、微型企業組成聯合體共同參加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政府采購活動的,聯合體報價協議中約定,小型、微型企業的協議合同金額占到聯合體報價協議合同總金額30%以上的,可給予聯合體3%的價格扣除。 聯合體各方均為小型、微型企業的,聯合體視同為小型、微型企業享受規定的扶持政策。組成聯合體的大中型企業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與小型、微型企業之間不得存在投資關系。 4.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應當提供《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視為放棄享受小微企業價格扣除優惠政策。
二、失信企業報價加成或者扣分(實質性要求)
1.對記入誠信檔案且在有效期內的失信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按照6%的報價加成,以加成后報價作為該供應商報價參與評審。供應商失信行為懲戒實行無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為進行報價加成懲戒后報價超過政府采購預算的,其響應文件按照無效處理。
2.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時,應當就自己的誠信情況在響應文件中進行承諾。 6 節能、環保及無線局域網產品政府采購政策 一、節能、環保產品政府采購政策:
根據《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生態環境部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9號)相關要求,依據品目清單和認證證書實施政府優先采購和強制采購。本項目采購的產品屬于品目清單范圍的,依據國家確定的認證機構出具的、處于有效期之內的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認證證書,對獲得證書的產品實施政府優先采購或強制采購。
本項目采購的產品屬于品目清單強制采購范圍的,供應商應按上述要求提供產品認證證書復印件并加蓋供應商單位公章(鮮章),否則響應無效。
本項目采購的產品屬于品目清單優先采購范圍的,按照第八章《綜合評分明細表》的規則進行加分。
注:對政府采購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實施品目清單管理。財政部、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等部門確定實施政府優先采購和強制采購的產品類別,以品目清單的形式發布并適時調整。
二、無線局域網產品政府采購政策:
本項目采購的產品屬于中國政府采購網公布的《無線局域網認證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的,按照第八章《綜合評分明細表》的規則進行加分。 7 磋商情況公告 供應商資格審查情況、磋商情況、報價情況、磋商結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購網上采購結果公告欄中予以公告。 8 磋商保證金 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做好政務服務利企便民工作的通知》(川辦發〔2020〕12號)、《財政部辦公廳關于疫情防控期間開展政府采購活動有關事項的通知》(財辦庫〔2020〕29 號)和四川省財政廳文件《四川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政府采購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川財采〔2020〕28 號)有關要求。疫情防控期間,對參加本次采購活動的供應商,不收取磋商保證金。 9 履約保證金 金 額:采購合同金額的5%
交款方式:轉賬
交款帳戶:采購方指定賬戶
交款時間:中標、成交通知書發放后,政府采購合同簽訂前。
繳款時請在繳款憑證備注欄內注明:采購攀枝花市兒童福利院“養治康教”服務項目履約保證金。 10 磋商文件咨詢 聯系人:安先生
聯系電話:0812-2211466 11 磋商過程、結果工作咨詢 聯系人:安先生
聯系電話:0812-2211466 12 成交通知書領取 采購結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購網上發布后,請成交供應商憑有效
身份證明證件到采購代理機構領取成交通知書。
聯 系 人:安先生。
聯系電話:0812-2211466。
地 址:攀枝花東區臨江路282-2號(湖光社區下行50米)。 13 供應商詢問 根據委托代理協議約定,供應商詢問由采購代理機構負責答復。
項目問題詢問:
聯 系 人:安先生。
聯系電話:0812-2211466
地 址:攀枝花東區臨江路282-2號(湖光社區下行50米)。 14 供應商質疑 根據委托代理協議約定,供應商質疑由采購代理機構負責答復。
聯 系 人:安先生。
聯系電話:0812-2211466
聯系地址:攀枝花東區臨江路282-2號(湖光社區下行50米)。
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規定,供應商質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過程、磋商結果的范圍,供應商質疑不得超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采購結果的范圍,供應商針對同一采購程序環節的質疑應在法定質疑期內一次性提出。 15 供應商投訴 投訴受理單位:本項目同級財政部門,即攀枝花市財政局。
聯系電話:0812-8657771。
郵政編碼:617000
注:供應商投訴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供應商投訴的事項不得超出已質疑事項的范圍,須符合《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第 94 號令規定。 16 政府采購合同
公告備案 政府采購合同簽訂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政府采購合同將在四川
政府采購網公告;政府采購合同簽訂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政府
采購合同將向采購項目同級財政部門備案。 17 成交服務費 招標代理服務費用按固定價格5000元人民幣收取,由成交供應商在領取中標通知書前支付代理服務費。采購人不再另行支付。 二、總 則 1.適用范圍
1.1 本磋商文件僅適用于本次磋商采購項目。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釋權歸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所有。 2.采購主體
2.1本次磋商的采購人是攀枝花市兒童福利院 。
2.2本次磋商的采購代理機構是攀枝花市太立德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3. 合格供應商
合格供應商應具備以下條件:
3.1 具備法律法規和本采購文件規定的資格條件;
3.2 不屬于禁止參加本項目采購活動的供應商; 4. 磋商費用(實質性要求)
供應商應自行承擔參加磋商活動的全部費用。 5.充分、公平競爭保障措施(實質性要求)
5.1利害關系供應商處理。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采購項目實行資格預審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可以參加資格預審,但只能由供應商確定其中一家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參加后續的政府采購活動,否則,其響應文件作為無效處理。
5.2利害關系授權代表處理。兩家以上的供應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項目中,委托同一個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員、同一單位的人員作為其授權代表,否則,其響應文件作為無效處理。
5.3前期參與供應商處理。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供應商為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在確定采購需求、編制采購文件過程中提供咨詢論證,其提供的咨詢論證意見成為采購文件中規定的供應商資格條件、技術服務商務要求、評標因素和標準、政府采購合同等實質性內容條款的,視同為采購項目提供規范編制。
5.4供應商實際控制人或者中高級管理人員,同時是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不得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
5.5同一母公司的兩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組成聯合體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不得以不同供應商身份同時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
5.6供應商與采購代理機構存在關聯關系,或者是采購代理機構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參加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
5.7回避。政府采購活動中,采購人員及相關人員與供應商有下列利害關系之一的,應當回避:
(1)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與供應商存在勞動關系;
(2)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擔任供應商的董事、監事;
(3)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是供應商的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
(4)與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
(5)與供應商有其他可能影響政府采購活動公平、公正進行的關系。
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購人員是指采購人內部負責采購項目的具體經辦工作人員和直接分管采購項目的負責人,以及采購代理機構負責采購項目的具體經辦工作人員和直接分管采購活動的負責人。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關人員是指磋商小組成員。
供應商認為采購人員及相關人員與其他供應商有利害關系的,可以向采購代理機構書面提出回避申請,并說明理由。采購代理機構將及時詢問被申請回避人員,有利害關系的被申請回避人員應當回避。 6.聯合體競爭性磋商(僅適用于允許聯合體參與的項目)
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采購人簽訂采購合同,就采購合同約定的事項對采購人承擔連帶責任。 7.磋商保證金
本項目不收取磋商保證金
8.響應文件有效期(實質性要求)
本項目響應文件有效期為遞交磋商響應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應商響應文件中必須載明響應文件有效期,響應文件中載明的響應文件有效期可以長于磋商文件規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規定的期限。否則,其響應文件將作為無效處理。 9.知識產權(實質性要求)
9.1供應商應保證在本項目中使用的任何產品和服務(包括部分使用),不會產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其它知識產權而引起的法律和經濟糾紛,如因專利權、商標權或其它知識產權而引起法律和經濟糾紛,由供應商承擔所有相關責任。
9.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別規定,采購人享有本項目實施過程中產生的知識成果及知識產權。
9.3供應商將在采購項目實施過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識成果的,使用該知識成果后,供應商需提供開發接口和開發手冊等技術資料,并承諾提供無限期支持,采購人享有使用權(含采購人委托第三方在該項目后續開發的使用權)。
9.4 如采用供應商所不擁有的知識產權,則在報價中必須包括合法獲取該知識產權的相關費用。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構成(實質性要求)
10.1 磋商文件是供應商準備響應文件和參加磋商的依據,同時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據。磋商文件用以闡明磋商項目所需的資質、技術、服務及報價等要求、磋商程序、有關規定和注意事項以及合同主要條款等。
10.2 供應商應認真閱讀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項、格式條款和規范要求。供應商應詳細閱讀磋商文件的全部內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響應文件,并保證所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一經發現有虛假行為的,將取消其參加磋商或成交資格,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可以對磋商文件進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購代理機構對已發出的磋商文件進行澄清或者修改,應當以書面形式將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通知所有購買了磋商文件的供應商,同時在四川政府采購網上發布更正公告。該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為磋商文件的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可能影響響應文件編制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發布公告并書面通知供應商的時間,應當在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之日起5日前;不足上述時間的,應當順延遞交響應文件的截止時間。
11.3 供應商應于遞交響應文件截止前,在四川政府采購網查詢本項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證其對磋商文件做出正確的響應。供應商未按要求相關文件,或由于未及時關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責任由供應商自行負責。
更正通知通過供應商報名時備注的電子郵箱發送至所有購買磋商文件的供應商,供應商在收到相應更正通知后,以書面形式給予確認。如供應商未給予書面回復,則視為收到并認可該更正通知的內容。
11.4供應商認為需要對磋商文件進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提出申請,由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決定是否采納供應商的申請事項。 12. 答疑會和現場考察
12.1 根據采購項目和具體情況,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認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響應文件提交截止前,組織已獲取磋商文件的潛在供應商現場考察或者召開答疑會。
12.2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組織現場考察或者召開答疑會的,將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獲取磋商文件的潛在供應商。供應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參加現場考察或者答疑會的,視同放棄參加現場考察或者答疑的權利,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不再對該供應商重新組織,但也不會以此限制供應商提交響應文件或者以此將供應商響應文件直接作為無效處理。
12.3 供應商考察現場或者參加答疑會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應商自己承擔。 四、響應文件 13.響應文件的組成
13.1供應商應按照磋商文件的規定和要求編制響應文件。供應商在成交后將成交項目的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應當在響應文件中載明或磋商過程中澄清。(實質性要求)
13.2供應商編寫的響應文件應包括資格性響應文件和其他響應文件。 14.響應文件的語言(實質性要求)
14.1供應商提交的響應文件以及供應商與采購組織單位就有關磋商采購的所有來往書面文件均須使用中文。響應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資料,主要部分對應翻譯成中文并加蓋供應商公章后附在相關外文資料后面。
14.2 翻譯的中文資料與外文資料如果出現差異和矛盾時,以中文為準。涉嫌虛假響應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14.3 如因未翻譯而造成的響應文件無效風險,由供應商承擔。
15.計量單位(實質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規定外,本次采購項目所有合同項下的報價均采用國家法定的計量單位。 16. 報價
16.1本次磋商項目的報價貨幣為人民幣,報價以磋商文件規定為準。(實質性要求)
16.2本項目采用現場報價,響應文件中不用首次報價,報價要求參考附件三、四,報價格式以現場提供為準。
17.響應文件格式
17.1 供應商應執行磋商文件第七章的規定要求。
17.2 對于沒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應商自行編寫。 18.響應文件的編制和簽署
18.1 資格性響應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標明資格性響應文件、采購項目名稱、采購項目編號、包件號及名稱(若有)、供應商名稱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樣。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內容,以正本書面響應文件為準。
18.2 其他響應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標明其他響應文件、采購項目名稱、采購項目編號、包件號及名稱(若有)、供應商名稱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樣。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內容,以正本書面響應文件為準。
18.3 響應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規定簽章處簽字和蓋章。響應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復印件,提供電子文檔1份采用光盤或U盤制作。
18.4響應文件的打印和書寫應清楚工整,任何行間插字、涂改或增刪,必須由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蓋供應商公章。
18.5(實質性要求)響應文件應由供應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本人或其授權代表在響應文件要求的地方簽字(注:供應商為法人的,應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確認;供應商為其他組織的,應當由其主要負責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確認;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應當由其本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確認)或加蓋私人印章,要求加蓋公章的地方加蓋單位公章,不得使用專用章(如經濟合同章、投標專用章等)或下屬單位印章代替。
18.6響應文件正本和副本應逐頁編目編碼。
18.7(實質性要求)響應文件正本和副本應當采用膠裝方式裝訂成冊,不得散裝或者合頁裝訂。
18.8(實質性要求)響應文件應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簽署、蓋章(第八章2.4.6規定的例外情形除外)。
18.9響應文件統一用A4幅面紙印制,除另有規定外。 19.響應文件的密封和標注(不屬于本項目磋商小組評審范疇,由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在接收響應文件時及時處理)
19.1 響應文件可以單獨密封包裝,也可以所有響應文件密封包裝在一個密封袋內。
19.2 響應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層應清楚地標明采購項目名稱、采購項目編號、包件號及名稱(若有)、供應商名稱。
19.3 所有外層密封袋的封口處應粘貼牢固。
19.4 未密封的響應文件,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將拒收或者在時間允許的范圍內,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響應文件的遞交
20.1 資格性響應文件和其他響應文件應于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送達指定地點,采購代理機構拒絕接收截止時間后送達的響應文件。供應商在遞交響應文件時,用正楷填寫本競爭性磋商文件附件二“遞交響應文件簽收表”然后將簽收表和響應文件一并遞交給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
20.2 采購代理機構將向通過資格審查的供應商發出磋商邀請;告知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供應商未通過的原因。
20.3 報價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組要求供應商進行報價時遞交。
20.4 本次采購不接收郵寄的響應文件。 21.響應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補充、修改響應文件的密封和標注按照本章“19.響應文件的密封和標注”規定處理)
21.1供應商在提交響應文件后可對其響應文件進行修改或撤回,但該修改或撤回的書面通知須在遞交截止時間之前送達采購代理機構,補充、修改的內容作為響應文件的組成部分。且該通知需經正式授權的供應商代表簽字方為有效。供應商在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可以對所提交的響應文件進行補充、修改或者撤回,補充、修改的內容與響應文件不一致的,以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準。
21.2供應商對響應文件修改的書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應該按規定進行編寫、密封、標注和遞送,并注明“修改響應文件”字樣。
21.3供應商不得在遞交截止時間起至響應文件有效期期滿前撤銷其響應文件。否則其磋商保證金將按相關規定不予退還。
21.4供應商對其提交的響應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五、評審 22.磋商小組的組建及其評審工作按照有關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規定進行。 六、成交事項 23.確定成交供應商
方式一:采購人將按磋商小組推薦的成交候選供應商順序確定成交供應商。
方式二:采購人授權磋商小組根據綜合評分排名直接確定成交供應商。
本項目采用方式一確定成交供應商。
23.1采購代理機構自評審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將磋商報告及有關資料送交采購人確定成交供應商。
23.2采購人收到磋商報告及有關資料后,將在5個工作日內按照磋商報告中推薦的成交候選供應商順序確定成交供應商。成交候選供應商并列的,采購人自主采取公平、擇優的方式選擇成交供應商。采購人逾期未確定成交供應商且不提出異議的,視為確定磋商報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應商為成交供應商。
23.3采購人確定成交供應商過程中,發現成交候選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不予確定其為成交供應商:
(1)發現成交候選供應商存在禁止參加本項目采購活動的違法行為的;
(2)成交候選供應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繼續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3)成交候選供應商無償贈與或者低于成本價競爭;
(4)成交候選供應商提供虛假材料;
(5)成交候選供應商惡意串通。 24.成交結果
24.1采購人確定成交供應商后,將及時書面通知采購代理機構,發出成交通知書并發布成交結果公告。
24.2成交供應商應當及時領取成交通知書。本項目需要交納履約保證金的,成交供應商應當及時向采購人交納。
24.3成交供應商不能及時領取成交通知書,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應當通過郵寄、快遞等方式將項目成交通知書送達成交供應商。 25.成交通知書
25.1成交通知書為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依據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25.2成交通知書對采購人和成交供應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書發出后,采購人無正當理由改變成交結果,或者成交供應商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5.3成交供應商的響應文件作為無效響應文件處理或者有政府采購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定的成交無效情形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在取得有權主體的認定以后,有權宣布發出的成交通知書無效,并收回發出的成交通知書,依法重新確定成交供應商或者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七、合同事項 26.簽訂合同
26.1 成交供應商應在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與采購人簽訂采購合同。由于成交供應商的原因逾期未與采購人簽訂采購合同的,將視為放棄成交,取消其成交資格并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26.2 磋商文件、成交供應商的響應文件及雙方確認的澄清文件等,均為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組成部分。
26.3 采購人不得向成交供應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為簽訂合同的條件,不得與成交供應商私下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任何協議,所簽訂的合同不得對磋商文件和成交供應商響應文件確定的事項進行修改。
26.4 成交供應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購合同或放棄成交的,采購人可以與排在成交供應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選人簽訂采購合同,以此類推。
26.5競爭性磋商文件、成交供應商提交的響應文件、磋商中的最后報價、成交供應商承諾書、成交通知書等均稱為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組成內容。 27.合同分包(實質性要求)
27.1 經采購人同意,成交供應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須在響應文件中事前載明。這種要求應當在合同簽訂之前征得采購人同意,并且分包供應商履行的分包項目的品牌、規格型號及技術要求等,必須與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應當為采購項目的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不屬于成交供應商的主要合同義務。
27.2 采購合同實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應商就采購項目和分包項目向采購人負責,分包供應商就分包項目承擔責任。
27.3 中小企業依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規定的政策獲取政府采購合同后,小型、微型企業不得分包或轉包給大型、中型企業,中型企業不得分包或轉包給大型企業。 28.合同轉包(實質性要求)
本采購項目嚴禁成交供應商將任何政府采購合同義務轉包。本項目所稱轉包,是指成交供應商將政府采購合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并退出現有政府采購合同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受讓人(即第三人)成為政府采購合同的另一方當事人的行為。
成交供應商轉包的,視同拒絕履行政府采購合同義務,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9.補充合同
采購合同履行過程中,采購人需要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貨物或者服務的,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可以與成交供應商協商簽訂補充合同,但所有補充合同的采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百分之十,該補充合同應當在原政府采購合同履行過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購合同履行結束后,且采購貨物、工程和服務的名稱、價格、履約方式、驗收標準等必須與原政府采購合同一致。 30.履約保證金(實質性要求)
30.1 成交供應商應在合同簽訂之前交納競爭性磋商文件規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
30.2 如果成交供應商在規定的合同簽訂時間內,沒有按照采購文件的規定交納履約保證金,且又無正當理由的,將視為放棄成交。 31.合同公告
采購人應當自政府采購合同簽訂(雙方當事人均已簽字蓋章)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政府采購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購網上公告,但政府采購合同中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的內容除外。 32.合同備案
采購人應當將政府采購合同副本自簽訂(雙方當事人均已簽字蓋章)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通過四川政府采購網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 33.履行合同
33.1 成交供應商與采購人簽訂合同后,合同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條款,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保證合同的順利完成。
33.2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合同糾紛,合同雙方應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34.驗收
34.1本項目采購人及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將嚴格按照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購項目需求論證和履約驗收管理辦法》(川財采〔2015〕32號)的要求進行驗收。
34.2 驗收結果合格的,成交供應商憑驗收報告辦理相關手續;驗收結果不合格的,履約保證金將不予退還,也將不予支付采購資金,還可能會報本項目同級財政部門按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及《四川省政府采購當事人誠信管理辦法》(川財采〔2015〕33號)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或者以失信行為記入誠信檔案。 35.資金支付
每月支付一次,上月費用在次月乙方向甲方提供正規發票及投入人員社會保險回執單后的10個工作日內支付上月費用。甲方未發現服務質量問題的,每月通過轉賬方式支付服務費用。
八、磋商紀律要求 36.供應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應商參加本項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虛假材料謀取成交;
(2)采取不正當手段詆毀、排擠其他供應商;
(3)與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或其他供應商惡意串通;
(4)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磋商小組成員行賄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當利益;
(5)在磋商過程中與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進行協商;
(6)成交后無正當理由拒不與采購人簽訂政府采購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采購合同;
(8)將政府采購合同轉包或者違規分包;
(9)提供假冒偽劣產品;
(10)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政府采購合同;
(11)拒絕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或者向監督檢查部門提供虛假情況;
(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供應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規定追究法律責任,具備(1)-(10)條情形之一的,同時將取消被確認為成交供應商的資格或者認定成交無效。 九、詢問、質疑和投訴 37.詢問、質疑、投訴的接收和處理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關于加強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受理審查工作的通知》、《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和四川省的有關規定辦理(詳細規定請在四川政府采購網政策法規模塊查詢)。 十、其 他 38.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關法律制度規定,在政府采購中有變化的,按照變化后的相關法律制度規定執行。本章規定的內容條款,在本項目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屆滿后,因相關法律制度規定的變化導致不符合相關法律制度規定的,直接按照變化后的相關法律制度規定執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調整。
39.國家或行業主管部門對采購產品的技術標準、質量標準和資格資質條件等有強制性規定的,必須符合其要求。 第三章 供應商和報價產品的資格、資質性及其他類似效力要求 一、參加磋商的供應商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1項至第6項規定的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7.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參加。
(二)其他類似效力要求:
1.授權參加本次采購活動的供應商代表證明材料。
二、報價產品的資格、資質性及其他類似效力要求:
無。
注:1.本項目確定供應商重大違法記錄中較大數額罰款的金額標準是指:若采購項目所屬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對較大數額罰款金額標準有明文規定的,以所屬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較大數額罰款金額標準;若采購項目所屬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對較大數額罰款金額標準未明文規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規定的行政處罰罰款聽證標準金額為準。
2.供應商在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被納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稅務部門、銀行認定的失信名單且在有效期內,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購合同履約過程中及其他經營活動履約過程中未依法履約被有關行政部門處罰(處理)的,本項目不認定其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 第四章 供應商應當提供的資格、資質性及其他類似效力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一、應當提供的供應商資格、資質性及其他類似效力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一)資格要求相關證明材料: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注:①供應商若為企業法人: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未換證的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②若為事業法人: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法人登記證書”;未換證的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③若為其他組織:提供“對應主管部門頒發的準許執業證明文件或營業執照”;④若為自然人:提供“身份證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復印件)
2、具備良好商業信譽的證明材料(可提供承諾函,格式詳見第七章);
3、具備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的證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17或2018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復印件(包含審計報告和審計報告中所涉及的財務報表和報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17或2018年度供應商內部的財務報表復印件(至少包含資產負債表),③也可提供截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日一年內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復印件),④供應商注冊時間截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備案的公司章程(復印件)。}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可提供承諾函,格式詳見第七章);
5、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可提供承諾函,格式詳見第七章);
6、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承諾函(格式詳見第七章);
7、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可提供承諾函,格式詳見第七章);
(二)其他類似效力要求相關證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授權代理書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授權代理書原件需加蓋公章;②如響應文件均由供應商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簽字的且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本人參與磋商的,則可不提供。)
二、供應商應提供的報價產品的資格、資質性及其他類似效力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無
注:1、以上要求的資料復印件(身份證明材料、采購文件購買情況證明材料除外)均須加蓋供應商單位的公章(鮮章)。 第五章 采購項目技術、服務、政府采購合同內容條款及其他商務要求 一:項目概述
攀枝花市兒童福利院“養治康教”服務項目,位于攀枝花市東區地龍箐28號。
二:技術服務需求
“養治康教”項目
乙方為甲方提供重度殘疾兒童護理、特殊教育老師、孤殘兒童飲食制作、衛生保潔等輔助性服務項目。
(一)人員配置及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9名工作人員。(投標文件中只需承諾提供以下人員,中標人中標后聘請相關人員并提供資格證原件交采購人查驗。采購人審核通過后方可上崗)
1.重度殘疾兒童護理人員4名。要求年齡55歲以下、女性、品行端正,有愛心、耐心、責任心,有護理資質者優先。
2.特殊教育老師2名。要求年齡60歲以下、性別不限,品行端正,有愛心、耐心、責任心,管理能力強,有語文、數學或英語教師資格證,有特殊教育、手語教育工作經驗者優先。
3.孤殘兒童飲食制作人員2名。要求年齡55歲以下、性別不限,品行端正,有愛心、耐心、責任心,有廚師證者優先。
4.衛生保潔服務工作人員1名。要求年齡55歲以下、性別不限,品行端正,有愛心、耐心、責任心,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
按本合同約定從事相關服務工作,并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管理。所有被派遣人員均須經過甲方面試認可同意后方可入職,乙方向甲方提供身份證、健康證件(特殊教育老師需提供語文、數學或英語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證件復印件存檔。甲方有權優先使用現有人員。所有服務人員均需崗前體檢和定期體檢,嚴禁有傳染性、突發性疾病的人員上崗。
(二)服務內容及考核標準。
1.重度殘疾兒童護理。
1.1日常護理
(1)做好護理股全部孩子(具體人數不定,隨出入院情況增減)的日常生活照料護理服務。喂奶、洗衣、更換尿不濕等嬰幼兒及臥床孩子的特殊照顧。
(2)打掃區域衛生、消毒等,保持區域衛生,整潔。保持室內空氣新鮮,整潔衛生。
(3)做好防寒、以及冬季、初春季氣候變化時注意給孩子增衣服等相關措施。 (4)每天將已經污染的床褥和衣服立即換洗和晾曬,保持床鋪及衣服清潔整潔。 (5)應根據需求選擇使用消毒劑和消毒方法,每日使用84及三氧消毒機消毒,做好消毒記錄。 (6)每日書寫護理情況記錄,做好交接前準備工作,整理物品等。
(7)每月進行1次孩子理發。 (8)指(趾)甲應每周修剪1次,指(趾)甲修剪后應光滑平整, 每周星期五給區域全部兒童修剪手腳指(趾)甲。 (9)洗澡:新生兒每日1次或隨臟隨洗。其他孩子每周2次或隨臟隨洗。臥床孩子隨時檢查,及時處理個人衛生,保障孩子床鋪安全干凈整潔;自由活動孩子隨臟隨洗,衣服干凈得體。
(10)按照兒童男女、年齡段每人分開存放,擺放整齊。 (11)餐具1人1碗(瓶)1勺(筷)1巾,按時清洗消毒。
(12)工作期間發現孩子及區域安全隱患、特殊情況及時匯報處理,不得隱瞞拖延。 1.2服務時間
確保服務工作完成,要求24小時有人員在崗。
1.3護理要求
(1)遵守職業道德,發揚奉獻精神,遵守院里和股室的各項規章制度,在股室負責人的帶領下,做好各項工作,全心全意為孤殘兒童服務。
(2)從各方面做好全院孤殘兒童基礎性護理工作。
(3)了解和掌握孤殘兒童的飲食情況,健康狀況,易發病情等情況,發現病情和異常情況應及時采取措施和報告股室負責人,杜絕非正常死亡。
(4)搞好室內外環境衛生和孤殘兒童的個人衛生,房間、床鋪、衣著要保持清潔整齊。
(5)根據護理工作要求,加強對臥床兒童的重點護理,定時觀察、翻身、按摩,防止褥瘡發生,并做好重度殘疾兒童的基礎康復訓練。
(6)積極參加護理、安全等相關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護理質量和水平。
(7)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必須把保護兒童的安全放在首位。工作期間不得擅自離崗、脫崗。由于工作疏忽,而造成孩子發生意外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1.4考核標準(附件1)
2.特殊教育老師。
2.1特殊教育服務內容
(1)做好教育股全部學生(具體人數不定,隨出入院情況增減)的教育、課業輔導服務及生活照料。
(2)根據教學計劃,開展在院特殊教育學生的教育工作。
(3)引導學生形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
(4)周末督促學生洗好床上用品、衣服、襪子、鞋子、書包等,組織學生進行區域衛生及個人寢室衛生大掃除,整理內務;做好兒童所需用品的缺損記錄,每周星期天督促孩子剪手指甲和腳趾甲等,做好個人衛生,準備入學。
(5)經常和學生交流談心,隨時了解和掌握學生的思想動態,有異常要及時向股室負責人匯報,并積極干預。
(6)做好學生每日作業登記、輔導工作。
(7)交接班時,做到上不清下不接,若沒有做好交接班,所有責任有接班人員負責。做好交接班記錄以及其他記錄。(學生離院回院登記等)
2.2服務時間
確保服務工作完成,要求24小時有人員在崗。
2.3服務要求
(1)遵守職業道德,發揚奉獻精神,遵守院里和股室的各項規章制度,在股室負責人的帶領下,做好各項工作,全心全意為孤棄兒童服務。
(2)了解和掌握孤殘兒童的飲食情況,健康狀況,易發病情等情況,發現病情和異常情況應及時采取措施和報告相關股室負責人,杜絕非正常死亡。
(3)引導學生搞好室內外環境衛生和個人衛生,房間、床鋪、衣著要保持清潔整齊,形成良好的生活學習衛生習慣。
(4)積極參加教育、護理、教育、安全等相關業務培訓,不斷提高教育質量和水平。
(5)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必須把保護兒童的安全放在首位。工作期間不得擅自離崗、脫崗。由于工作疏忽,而造成孩子發生意外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2.4考核標準(附件2)
3.孤殘兒童飲食制作。
3.1服務內容
(1)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食堂工作人員應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接受衛生意識培養。
(2)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持有效的健康證和衛生許可證方可上崗為兒童服務,上班時間要穿工作服,戴帽、口罩、號碼、胸卡等。
(3)根據每日食譜為全院孤棄兒童準備三餐,所有原材料制作前必須經過檢驗,不合格的原材料不能進行加工,加工烹飪食品的營養要搭配合理,要符合兒童生生理發育的需求。當日供應的各種菜品,應當分別在冰箱內留樣48小時。每種菜品留樣量為250克以上,并做好留樣記錄,以便隨時檢查。留樣超過48小時,及時處理并清洗、消毒容器。
(4)注意內外環境衛生,做到窗明幾凈、地面清潔、桌椅擺放整齊且清潔,食堂的衛生要隨時打掃,定期消毒,不留死角。
(5)各種餐具、容器、機械、灶臺、案板等必須堅持做到隨用隨清洗,一日一消毒,經常保持清潔衛生。
(6)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須采取“一洗、二浸、三燙、四炒”的烹飪程序,加工好的食品要徹底符合衛生要求,保證不受污染。
(7)搞好各種物質管理,做到按種類、生熟、冷熱等分類分開存放,包裝食品要離地存放,散裝食品應用容器加蓋存放,注意保質、保鮮。勤查勤防,防變質、防污染。
(8)加強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霉、防潮六防檢查,定期檢查更換相應設施,建立清潔值日制度,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營造良好的衛生環境。
3.2服務時間
確保服務工作完成,要求24小時有人員在崗。
3.3服務要求
(1)嚴格按照《食品衛生法》,注意個人衛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換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樹立和注重自身的儀表及服務形象。
(2)做好食堂衛生,常用餐具定時消毒,灶臺炊具干凈整潔,菜板生、熟分開,確保用餐安全。
(3)做好餐后的衛生清掃和定期大掃除工作。
(4)協助維持就餐秩序,營造良好的就餐環境。
(5)根據季節變化,參與菜譜制訂,經常變換花色品種,烹制方法,搭配合理,提高孤殘兒童的營養膳食。
(6)必須注意防火、防盜、防毒、防事故,發現事故苗頭立即查找原因及時處理或報告相關人員,清除事故隱患。
(7)定時檢查廚房設備運轉情況,排除各類隱患,加強安全防范意識,確保設備在良好狀態下運作。
(8)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字跡清楚,記錄完整,內容詳細。
(9)積極參加職業道德、安全、業務知識學習,提高各方面素質,為孤殘兒童提供優質、良好的服務。
3.4考核標準(附件3)
4.衛生保潔。
4.1保潔區域
(1)綜合樓。包括電梯,走廊、樓梯、衛生間、游樂場、家養房、洗衣房等。(2)辦公樓,包括會議室、走廊、樓梯、衛生間等。(3)院子,塑膠球場及周圍花臺。(4)院外圍紅線范圍內“門前三包”區域。
4.2工作時間
確保區域環境衛生整潔,每日7:30-18:30進行衛生保潔
4.3保潔標準:
4.3.1走廊清掃、院子
(1)走廊、院子地面每日至少掃拖1次,隨時保持做到無垃圾、無雜物,無污漬、無痰跡、無水跡、光潔明亮。
(2)走廊內垃圾桶每日至少擦拭、傾倒1次。做到無手印,無雜物、無灰塵、無污漬、無水跡。 (3)走廊內的樓道開關、消防栓、滅火器、配電箱門,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無灰塵、無污漬、無水跡。 (4)走廊及大廳內的踢腳線、安全出口指示牌、消火栓、照明設備箱、滅火器、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無污漬、無灰塵、無水跡。
(5)每月要修剪花臺,除草,清理廢棄物。
4.3.2會議室清掃標準
(1)會議室的桌、椅、地面、門、窗臺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無污漬、無灰塵、無水跡。
(2)會議室的設備設施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無污漬、無灰塵、無水跡。擦拭時注意對設備設施的保護,以免損壞。
(3)會議室內的垃圾筒要保持干凈無污、垃圾及時清倒、垃圾袋及時更換。
(4)下班前清掃時,檢查電源是否關閉,最后將門、窗關閉、鎖好。
(5)會議室除日常定時清掃外,如遇會議、活動等,應在會議、活動結束后及時進行全面清掃。
4.3.3樓梯通道、電梯、游樂場清掃標準
(1)樓梯通道、電梯、游樂場的地面每日至少清掃1次,每周至少拖1次,做到無垃圾、無雜物,無污漬、無痰跡、無水跡、光潔明亮。
(2)樓梯通道、電梯、游樂場的扶手、窗臺、樓道開關、消防栓、配電箱門、游樂設施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無灰塵、無污漬、無水跡。 (3)樓梯通道內、游樂場踢腳線、安全出口指示牌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無污漬、無灰塵、無水跡。
4.3.4衛生間、洗衣房清掃標準
(1)衛生間、洗衣房內洗手臺面、鏡面、地面,應隨時清掃,做到無污漬、無積水。
(2)衛生間內便池應隨時清掃、沖刷,做到無污漬、無異味。
(3)衛生間內隔斷板、墻面、開關插座、窗臺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無污漬、無痰跡、無水跡。
(4)衛生間、洗衣房內垃圾筒要保持干凈無污、垃圾及時清倒、垃圾袋及時更換。
(5)在蚊蠅活動季節里,每周噴藥一次,保證廁所內無蠅、無蚊蟲。
(6)洗衣機里外干凈,無殘留物。
(7)每日不定時噴灑空氣清新劑,減輕廁所內異味。
4.4考核標準(附件4)
5.重大活動保障。
乙方每年應無償為甲方提供不超過4次的重大活動保障服務,服務內容由甲方根據活動安排提前通知乙方準備。
(三)對服務外包公司績效考核。
1.考核要求。甲方每月對乙方服務進行考核。首月作為服務工作磨合期,考核結果不納入評價和扣款,從第2個月開始每月考評。
(1)考核分數為 90分(含 90 分)及以上則全額撥付當月服務費,考核結果為優;
(2)考核分數為80分(含80分)—90 分(不含90分),扣除當月服務費的4%,考核結果為合格;
(3)考核分數為 80分以下(不含80分),考核結果為不合格,責令其限期整改,直至整改合格,并扣減當月服務費的 6%,連續2月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以上所有扣減費用均不再返還。
(5)甲方每月底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供考核結果,對存在的問題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反饋整改措施及效果。對于甲方提出的問題未限時整改的,加倍扣分。
2. 服務外包公司考核標準。(附件5) 附件:1.市兒童福利院護理人員月考核表
2.市兒童福利院特殊教育老師月考核表
3.市兒童福利院兒童保潔員月考核表
4.市兒童福利院廚師月考核表 5.服務外包公司考核標準及方法 附件1 市兒童福利院護理人員月考核表 項 目 序號 具 體 內 容 得分 評分人 工作
完成
情況
(30分) 1 嚴格執行衛生管理消毒制度。(5分) 股長 2 嚴格按兒童作息時間、日常活動時間安排表做好兒童護理工作。(5分) 3 按要求做好兒童的個人衛生,做到勤洗勤換,保持尿布干爽,保證衣著穿戴適時得體、整潔。(5分) 4 搞好區域內衛生,保持房間通風換氣,杜絕異味產生,按規定晾曬被子床墊。(5分) 5 根據兒童年齡、身體狀況按規范合理喂養。(3分) 6 遵守護理安全查房制度,掌握并隨時觀察兒童的身體狀況,如有異常及時匯報。(5分) 7 藥品和各類生活物品擺放整齊、有序。(2分) 服務
態度
服務
意識
(10分) 8 遵守職業道德規范,具備愛心、細心、耐心、責任心。有較強的服務意識及甘于奉獻的精神。(3分) 9 工作積極主動,認真負責,有條有理,服從工作安排、調動。(3分) 10 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與他人能有效配合,互相幫助,互相學習,互相尊重。(2分) 11 有主人翁精神,忠于職守,能圓滿完成工作任務。(2分) 勞動紀律
遵守情況
(10分) 12 執行護理崗位職責、交接班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做到有事提前向分管領導或股室負責人請假。不擅自離崗、串崗,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長時間會客、打電話。(5分) 13 執行護理工作十不準。違反一次扣5分。 崗位技能熟練程度及理論水平(10分) 14 掌握護理技能,不斷提高理論水平。(5分) 15 熟悉護理操作,能按專業護理要求完成工作。(5分) 操作流程規范(10分) 16 按照兒童區域護理操作流程完成每天的護理工作。(5分) 17 按照兒童區域護理基本規范、護理要求完成每天生活照料。(5分) 相關記錄記載(5分) 18 做好嬰幼兒日常生活記錄、飲食起居情況記錄、護理記錄以及交接班記錄。(3分) 19 按時參加辦公室組織召開的臨時工會議,并做好相關記錄。(2分) 事故考核
(10分) 20 有因責任心不強、合作意識淡薄而造成的事故發生。(10分) 收養對象相關人員投訴(5分) 1 不推諉扯皮、具有大局意識、團結意識。做到行為得體、語言文明,做到言傳身教。(3分) 辦公室 2 不得對兒童厚此薄彼,有體罰打罵行為,在任何情況下將孩子利益放在首位。(2分) 分管領導測評(10分) 1 分管領導根據臨時工平時表現,從“德、能、勤、績”等方面綜合考評。(10分) 分管領導 總分 附件2 市兒童福利院特殊教育老師月考核表 項 目 序號 具 體 內 容 得分 評分人 工作完成情況(30分) 1 嚴格執行衛生管理消毒制度。(5分) 股長 2 嚴格按兒童作息時間、日常活動時間安排表做好兒童教育及生活護理工作。(5分) 3 按要求做好兒童的個人衛生,要求學生做到勤洗澡勤換衣,保證衣著穿戴適時得體、整潔。(5分) 4 督促學生搞好區域內衛生,保持房間通風換氣,督促學生整理好內務,按規定清洗床上用品。(5分) 5 做好學生晚輔工作及夜間巡查工作(5分) 6 做好各項安全工作,掌握并隨時觀察兒童的身體狀況,如有異常及時匯報。(5分) 服務
態度
服務
意識
(10分) 7 遵守職業道德規范,具備愛心、細心、耐心、責任心。有較強的服務意識及甘于奉獻的精神。(3分) 8 工作積極主動,認真負責,有條有理,服從工作安排、調動。(3分) 9 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與他人能有效配合,互相幫助,互相學習,互相尊重。(2分) 10 有主人翁精神,忠于職守,能圓滿完成工作任務。(2分) 勞動紀律遵守情況(10分) 12 執行教育崗位職責、交接班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做到有事提前向分管領導或股室負責人請假。不擅自離崗、串崗,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長時間會客、打電話。(5分) 13 執行護理工作十不準,教育五不準,違反一次扣(5分)。 崗位技能熟練程度及
理論水平(10分) 14 掌握專業技能,不斷提高理論水平。(5分) 15 熟悉日常流程操作,能按要求完成工作。(5分) 操作流程規范(10分) 16 按照股室制定的日常操作流程及周末操作流程完成每天的教育、生活護理工作。(5分) 17 按照教師工作職責、基本規范及要求完成每天對兒童的教育及生活照料。(5分) 相關記錄記載(5分) 18 做好日常交接班記錄、消毒記錄、安全離院檢查記錄以及學生晚輔情況記錄。(3分) 19 按時參加辦公室組織召開的臨時工會議,并做好相關記錄。(2分) 事故考核(10分) 20 因責任心不強、合作意識淡薄而造成的事故發生。(10分) 服務對
象相關
人員投訴(5分) 1 不推諉扯皮、具有大局意識、團結意識。做到行為得體、語言文明,做到言傳身教。(3分) 辦公室 2 不得對兒童厚此薄彼,有體罰打罵行為,在任何情況下將孩子利益放在首位。(2分) 分管領
導測評
(10分) 1 分管領導根據臨時工平時表現,從“德、能、勤、績”等方面綜合考評。(10分) 分管領導 總分 附件3 市兒童福利院兒童保潔員月考核表 項 目 序號 具 體 內 容 得分 評分人 工作
完成
情況
(40分) 1 嚴格執行股室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崗位職責。(7分) 股長 2 保證區域內地面、門窗、扶手等干凈、整潔,無灰塵,無垃圾,無蜘蛛網。(7分) 3 定時清潔消防器材及其覆蓋物。(7分) 4 及時清理垃圾,當天垃圾當天清理,并將垃圾運送到指定地點。(7分) 5 愛護勞動用品,統一放置、保管清潔用品。(7分) 6 積極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性事項。(5分) 服務
態度
服務
意識
(10分) 7 遵守職業道德規范,有較強的責任心、服務意識及甘于奉獻的精神。(3分) 8 工作積極主動,認真負責,有條有理,服從工作安排、調動。(3分) 9 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與他人能有效配合,互相幫助,互相學習,互相尊重。(2分) 10 有主人翁精神,忠于職守,并能圓滿完成工作任務。(2分) 勞動紀律
遵守情況
(10分) 11 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做到有事提前向分管領導或股室負責人請假。(5分) 12 不擅自離崗、串崗,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長時間會客、打電話。(5分) 崗位技
能熟練
程度及
理論水平
(10分) 13 在工作中不斷探索,不斷總結,提高業務水平,更好的保持院內良好環境。(10分) 相關記錄
記載
(5分) 14 按時參加辦公室組織召開的臨時工會議,并做好相關記錄。(2分) 15 每天清掃要有記錄。(1分) 16 發現重大問題、故障等及時報告股室負責人,并做好相應記錄。(2分) 事故考核
(10) 17 是否因責任心不強、工作意識淡薄而造成不良影響或安全事故。(10分) 服務對
象相關
人員投訴(5分) 1 不推諉扯皮、具有大局意識、團結意識。做到行為得體、語言文明,做到言傳身教。(3分) 辦公室 2 不得對兒童厚此薄彼,有體罰打罵行為,在任何情況下將孩子利益放在首位。(2分) 分管領
導測評
(10分) 1 分管領導根據臨時工平時表現,從“德、能、勤、績”等方面綜合考評。(10分) 分管
院長 總分 附件4 市兒童福利院廚師月考核表 項 目 序號 具 體 內 容 得分 評分人 工作完成
情況
(30分) 1 在股室負責人領導下分工合作,認真履行職責。(5分) 股長 2 保持炊事用具、餐具清潔衛生,放置有序和定時消毒。(5分) 3 保持廚房、餐廳地面、墻面、門窗等清潔衛生。(5分) 4 班前班后按要求檢查廚房設備運行情況,做好設備開關工作。(5分) 5 愛護公共財物及所有設備設施,注意節約水、電,節約成本,杜絕浪費。(5分) 6 按時開關院內大燈、水電、后大門以及食堂門窗等。(5分) 服務態度
服務意識
(10分) 7 協助用餐人員快速取餐,維持現場秩序。(5分) 8 尊重少數民族兒童的飲食風俗習慣。(5分) 勞動
紀律
遵守
情況
(10分) 9 遵守崗位職責、交接班制度。按時開飯,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做到有事提前向分管領導或股室負責人請假。(3分) 10 不擅自離崗、串崗,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長時間會客、打電話。(2分) 11 必須持有效健康證、衛生許可證上崗,上班時間穿工作服、戴帽、口罩等,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5分) 崗位技能熟練程度及理論水平
(5分) 12 嚴格要求自己,努力鉆研烹飪技術。(2分) 13 嚴格按操作要求操作各項廚具設備。(3分) 操作
流程
規范
(10分) 14 加強食品的管理,禁止使用腐爛變質的原材料和食物。(5分) 15 負責餐廳、廚房設施炊具、餐具等日常用品的保管及月末盤點工作。(5分) 相關記錄
記載
(10分) 16 按時參加辦公室組織召開的臨時工會議,并做好相關記錄。(2分) 17 認真撰寫食譜留樣記錄。(3分) 18 做好交接班記錄。(5分) 事故
考核
(10) 19 因為操作不當,造成食堂設施設備損壞等或安全事故。(10分) 收養對象相關人員投訴(5分) 1 對就餐人員態度惡劣、不文明禮貌的行為。(3分) 辦公室 2 不推諉扯皮、具有大局意識、團結意識。在任何情況下將兒童利益放在首位。(2分) 分管領
導測評
(10分) 1 分管領導根據臨時工平時表現,從“德、能、勤、績”等方面綜合考評(10分) 分管領導 總分 附件5 服務外包公司考核標準及方法 服務質量標準 分值 監管考評標準 1.按照合同配備及管理人員,每月按時發放服務人員工資待遇;
2.每季度組織職業道德、安全、業務知識培訓,提高各方面素質;
3.不出現泄漏工作秘密和隱私的情況;
4.及時反饋、改進對服務外包人員的意見和建議,調換人員。
5.妥善處理用工關系及勞務糾紛等相關事宜。 40分 少配備一名員工扣20分。
發現一次扣2分;扣完為止。 1.服務態度好,用語文明、規范;
2.工作場所不大聲喧嘩、工作時間不看電視、玩手機、干私活;
3.嚴禁在工作崗位區域吸煙、飲酒;
4.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早退、曠工。不擅自離崗、串崗,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5.工作積極主動,認真負責,有條有理,服從工作安排。 10分 發現一次,扣1分。扣完為止。 1.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必須把保護兒童的安全放在首位。
2.不得對兒童厚此薄彼,有體罰打罵行為,將孩子利益放在首位。
3. 注意防火、防盜、防毒、防事故,發現事故苗頭立即查找原因及時處理或報告相關人員,清除事故隱患。
4.因責任心不強、合作意識淡薄而造成的事故發生。 20分 發現一次,扣2分。扣完為止。 1.搞好學生的教育、課業輔導,搞好室內外環境衛生和孤殘兒童的個人衛生,不出現異味嚴重情況。
2.做到行為得體、語言文明,做到言傳身教。
3. 不推諉扯皮、具有大局意識、團結意識
4.遵守職業道德,遵守院里和股室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上班時間、工作流程。 10分 不合格每次扣1分,扣完為止。 1.甲方領導在日常工作及檢查中發現服務質量未達到標準要求,現場指出或提出批評的;
2.甲方在管理工作中發現服務質量未達到標準要求,現場指出并要求整改但效果不佳的。 20分 發生1次扣2分,扣完為止 三、服務清單 序號 項目 要求 1 服務期限 1年 四、針對本項目的其他技術服務要求:
(1)服務期內,若中標供應商法人或主要負責人有違法違紀或失信的情況發生,合同自動終止。
(2)服務期內,中標供應商按照要求配備服務人員,對所聘用的服務人員須加強管理,積極主動配合兒童福利院開展相關工作。
(3)服務人員的人身安全、意外事故、勞務及工資糾紛、身體及心理健康等由中標供應商全權負責。
(4)付款方式:每月支付一次,上月費用在次月乙方向甲方提供正規發票及投入人員社會保險回執單后的10個工作日內支付上月費用。甲方未發現服務質量問題的,每月通過轉賬方式支付服務費用。
(5)乙方應每季度組織派遣服務人員進行職業道德、安全、業務知識培訓,提高各方面素質,為孤殘兒童提供優質服務。(人員培訓后提供照片或錄像資料交予業主審查)
(6)驗收:
1、嚴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成交供應商響應文件內容進行驗收。
2、嚴格按照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購項目需求論證和履約驗收管理辦法》(川財采〔2015〕32 號)的要求進行驗收。 第六章 磋商內容、磋商過程中可實質性變動的內容 針對第五章、第九章所包含的技術、服務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條款,在磋商過程中,磋商小組在獲得采購人代表確認的前提下,可以根據磋商情況實質性變動相關內容。磋商小組對磋商文件作出的實質性變動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組成部分,磋商小組會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參加磋商的供應商。 第七章 響應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響應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確將該格式作為實質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強制性,但是,供應商響應文件相關資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磋商小組將在評分時以響應文件不規范予以扣分處理。
二、本章所制響應文件格式有關表格中的備注欄,由供應商根據自身響應情況作解釋性說明,不作為必填項。
三、本章所制響應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寫的相關內容事項,可能會與本采購項目無關,在不改變響應文件原義、不影響本項目采購需求的情況下,供應商可以不予填寫,但應當注明。 第一部分 “資格性響應文件”格式
格式1-1 (正本/副本) xxxx項目 資格性響應文件 供 應 商名稱:
采購項目編號:
包 號: 日期:2020年XX月XX日 格式1-2
一、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授權書 XXXXXXXX(采購代理機構名稱):
本授權聲明: XXXX(供應商名稱)XXXX(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姓名、職務)授權XXXX(被授權人姓名、職務)為我方 “XXXXXXXX” 項目(采購項目編號:XXXX)磋商采購活動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義全權處理該項目有關磋商采購、簽訂合同以及執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聲明。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委托人)簽字或加蓋個人印章:XXXX。 授權代表(被授權人)簽字:XXXX。 供應商名稱:XXXX(單位蓋章)。
日 期:XXXX。 注:
1、供應商為法人單位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書”,供應商為其他組織時提供“單位負責人授權書”,供應商為自然人時提供“自然人身份證明材料”。
2、應附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和授權代表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
3、身份證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證或戶口本或軍官證或護照等。
4、身份證明材料應同時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格式1-3
二、承諾函 XXXX(采購代理機構名稱):
我單位作為本次采購項目的供應商,根據磋商文件要求,現鄭重承諾如下:
一、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和本項目規定的條件: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七)根據采購項目提出的特殊條件。
二、截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本單位對上述承諾的內容事項真實性負責。如經查實上述承諾的內容事項存在虛假,我單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虛假材料謀取成交追究法律責任。 供應商名稱:XXXX(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個人印章):XXXX。
日 期:XXXX。 格式1-4
供應商和報價產品其他資格、資質性及其他類似效力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注:供應商應按磋商文件第四章相關要求提供佐證材料,有格式要求的從其要求,無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擬。 格式1-5
承諾函(如涉及) XXXX(采購代理機構名稱):
我單位作為本次采購項目的供應商,現鄭重承諾如下:
根據本項目競爭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資格證明要求中第項,我單位應具備(備案、登記、其他證照)。但因我單位所在地已對上述備案、登記、其他證照實行“多證合一”,故在此次采購活動中提供滿足資格要求:(營業執照中對該備案、登記、其他證照的描述)的“多證合一”營業執照。 我單位對上述承諾的內容事項真實性負責。如經查實上述承諾內容存在虛假,我單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虛假材料謀取成交追究法律責任。 供應商名稱:XXXX(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個人印章):XXXX。
日 期:XXXX。
注:1.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多證合一”改革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7】41號)等政策要求,若資格要求涉及的登記、備案等有關事項和各類證照已實行多證合一導致供應商無法提供該類證明材料的,供應商須提供該承諾。
2.若已提供資格要求涉及的登記、備案等有關事項和各類證照的證明材料,無需提供該承諾。
3.若本項目資格要求不涉及,無需提供該承諾。 第二部分 “其他響應文件”格式
格式2-1
封面:
(正本/副本) XX項目 其他響應文件 供 應 商名稱:
采購項目編號:
包 號: 時間:2020年XX月XX日 格式2-2
磋商響應函 __________________(采購代理機構名稱):
我方全面研究了 (項目名稱) 競爭性磋商采購文件,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規定的各項要求向采購人提供所需及服務。我方的磋商報價為%(大寫:),服務期限為。
我公司承諾如下:
1. 我公司將按競爭性磋商文件的規定履行合同責任和義務。
2. 我公司已詳細審查全部競爭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參考資料和有關附件,我公司完全理解并同意放棄對有不明及誤解的權利。 3. 我公司同意提供按照貴方可能要求的與其競爭性磋商有關的一切數據或資料,并理解貴方不一定接受最低報價或收到的任何報價。
4. 我公司愿意遵守磋商文件中對供應商的所有規定。
5. 一旦我公司成交,我公司愿意履行自己在響應文件中的全部承諾和責任。
6. 我公司同意所遞交的響應文件在 天的競爭性磋商有效期內有效,在此期間內我公司的競爭性磋商有可能成交,我公司將受此約束。
7. 同意按文件須知中關于不予退還項目保證金的規定。
8. 如果我方成交,我方保證按照磋商文件的規定向貴方交納招標代理服務費。
9. 我公司知道如用虛假材料或惡意方式向貴方提出質疑,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承諾:我公司如果有上述行為,將無條件承擔貴方相關的調查論證費用。我公司同意提供按貴方可能要求的與其競爭性磋商有關的一切數據或資料。 供應商名稱:(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個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本次磋商采購采用現場報價,響應文件中不用首次報價(除現場報價以響應文件報價為準的情形之外,響應文件報價不作為評審的依據,以現場報價為準),參與報價的供應商按磋商小組要求進行報價。報價超過競爭性磋商文件規定的政府采購預算(或最高限價)或者相關報價不符合采購文件其他的報價規定的,應按照無效響應文件處理。
格式2-3 承諾函 XXX(采購代理機構名稱):
我方作為本次采購項目的供應商,根據磋商文件要求,現鄭重承諾如下:
一、我方已認真閱讀并接受本項目磋商文件第二章的全部實質性要求,如對磋商文件有異議,已依法進行維權救濟,不存在對磋商文件有異議的同時又參加磋商以求僥幸成交或者為實現其他非法目的的行為。
二、在參加本次采購活動中,不存在與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其他供應商參與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的行為。
三、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我方承諾不屬于此類禁止參加本項目的供應商。
四、在參加本次采購活動中,不存在和其他供應商在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項目中,同時委托同一個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員、同一單位的人員作為代理人的行為。
五、我方實際控制人或者中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同時是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的情形。
六、不存在同一母公司的兩家以上的子公司,以不同供應商身份同時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的情形。
七、我方與采購代理機構不存在關聯關系,也不是采購代理機構的母公司或子公司。
八、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購當事人誠信管理辦法》(川財采[2015]33號)規定的記入誠信檔案的失信行為,將在響應文件中全面如實反映。
九、響應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資料和技術、服務、商務等響應承諾情況都是真實的、有效的、合法的。
十、如本項目磋商采購過程中需要提供樣品,則我方提供的樣品即為成交后將要提供的成交產品,我方對提供樣品的性能和質量負責,因樣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導致未能成交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不利后果。
十一、國家或行業主管部門對采購產品的技術標準、質量標準和資格資質條件等有強制性規定的,我方承諾符合其要求。
十二、參加本次采購活動,我方完全同意磋商文件第二章關于“磋商費用”、“合同分包”、“合同轉包”、“履約保證金”的實質性要求,并承諾嚴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履行。
十三、在本次遞交響應文件之前一周年內,供應商本次磋商中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產品報價與其在中國境內其他地方的最低報價相比不得高于20%,我方承諾符合該要求。
十四、我方保證在本項目使用的任何產品和服務(包括部分使用)時,不會產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其它知識產權而引起的法律和經濟糾紛,如因專利權、商標權或其它知識產權而引起法律和經濟糾紛,由我方承擔所有相關責任。除非磋商文件特別規定,采購人享有本項目實施過程中產生的知識成果及知識產權。如我方在采購項目實施過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識成果的,使用該知識成果后,我方承諾提供開發接口和開發手冊等技術資料,并提供無限期支持,采購人享有使用權(含采購人委托第三方在該項目后續開發的使用權)。如我方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識產權,則在報價中已包括合法獲取該知識產權的相關費用。
我方對上述承諾的內容事項真實性負責。如經查實上述承諾的內容事項存在虛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虛假材料謀取成交的法律責任。 供應商名稱:(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個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2-4
供應商基本情況表 供應商名稱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方式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網址 組織結構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 姓名 技術職稱 聯系電話 技術負責人 姓名 技術職稱 聯系電話 成立時間 員工總人數: 企業資質等級 其中 項目經理 營業執照號 高級職稱人員 注冊資金 中級職稱人員 開戶銀行 初級職稱人員 賬號 技工 經營范圍 備注 供應商名稱:XXX(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個人印章):XXX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格式2-5
中小企業(監獄企業)聲明函 本公司鄭重聲明,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或《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的規定,本公司為XXXX(請填寫:中型、小型、微型或監獄)企業。即,本公司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或《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規定的劃分標準,本公司為XXXX_(請填寫:中型、小型、微型或監獄)企業。 2.本公司參加_XXXX_單位的_XXXX__項目采購活動提供本企業制造的貨物及服務,由本企業承擔工程、提供服務,或者提供其他_XXXX_(請填寫:中型、小型、微型或監獄)企業制造的貨物。本條所稱貨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業注冊商標的貨物。 本公司對上述聲明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供應商名稱:XXXX(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個人印章):XXXX
日期:XXXX
注:
1、供應商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或《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規定的劃分標準為中小型企業或監獄企業適用。
2、在政府采購活動中,監獄企業視同小型、微型企業,享受預留份額、評審中價格扣除等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采購政策。(監獄企業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時,還應當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
3、供應商為非企業單位的,可不提供此聲明。 格式2-6
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 本單位鄭重聲明,根據《財政部 民政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 141號)的規定,本單位為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且本單位參加XXXX單位的XXXX項目采購活動提供本單位制造的貨物(由本單位承擔工程/提供服務),或者提供其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制造的貨物(不包括使用非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注冊商標的貨物)。
本單位對上述聲明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單位名稱:XXXX(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個人印章):XXXX
日期:XXXX 注:
1、 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享受預留份額、評審中價格扣除等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采購政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屬于小型、微型企業的,不重復享受政策。
2、 供應商為非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的,可不提供此聲明。 格式2-7
制造商家授權書(如涉及) XXX(采購代理機構名稱):
XXX(制造商家名稱)是在XXX(國名)依法登記注冊的,其廠址現在XXX。
XXX(被授權公司名稱)是在XXX(國名)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主要營業地點現在XXXX。
XXX(制造商家名稱)授權XXX(被授權公司名稱)為我方制造的XXX品牌產品的合法銷售商(授權銷售的產品清單附后),參加XXX項目第XXX包的報價,全權處理與該產品采購的有關事宜,并對我方具有約束力。
作為制造商,我方承諾,為本次采購提供的貨物為原廠制造、合法渠道供應的全新產品。我方保證以政府采購合作者來約束自己,并對該報價共同承擔和分別承擔采購文件中規定的義務。 授權單位名稱:XXX(蓋單位公章)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授權銷售產品清單 注:1.供應商也可提供制造商家自有的授權格式文件,但授權文件中必須明確:制造商和被授權單位的名稱及登記注冊地、參加報價的項目及采購編號、授權產品、授權日期、授權單位的公章。制造廠家可以是派出機構。若由代理商授權的,須同時提供證明代理商有授權資格的證明文件復印件。(若由國外制造廠家直接授權的,簽字或蓋章均可)
2.對技術服務標準統一、市場競爭充分且可以在成交后通過合法渠道獲得產品的采購項目,或者采購文件特別注明不需要提供授權書的采購項目,可以不提供制造廠家授權書。 1
2 3
格式2-8
技術、服務要求應答表 序號 包號 采購文件要求 響應文件響應 注:本表只填寫響應文件中與磋商文件有偏離(包括正偏離和負偏離)的內容,響應文件中技術、服務響應與磋商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 供應商名稱:XXX(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個人印章):XXX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格式2-9
商務應答表 序號 包號 采購文件要求 響應文件響應 注意:本表只填寫響應文件中與磋商文件有偏離(包括正偏離和負偏離)的內容,響應文件中商務響應與磋商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 供應商名稱:XXX(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個人印章):XXX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格式2-10 供應商類似項目業績一覽表 年份 用戶名稱 項目名稱 完成時間 合同金額 是否通過驗收 備注 注:以上業績需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有關書面證明材料。 供應商名稱:XXXX(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個人印章):XXXX
日期: XXXX 格式2-11
供應商本項目管理、技術、服務人員情況表 采購編號: 類別 職務 姓名 職稱 常住地 資格證明(附復印件) 證書
名稱 級別 證號 專業 管理
人員 技術
人員 售后服務人員 供應商名稱:XXX(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個人印章):XXX
日期:XXX 格式2-12
供應商誠信情況承諾函 致攀枝花市太立德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本單位XXXX(供應商名稱)參加XXXX(項目名稱及采購編號)的政府采購活動,現根據《四川省政府采購當事人誠信管理辦法》川財采〔2015〕33號的相關規定,針對本單位的誠信情況作出以下承諾: 我單位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購當事人誠信管理辦法》(川財采[2015]33號)所規定的失信行為XXXX次(填寫失信行為的次數時,建議使用大寫數字,如零、壹、貳、叁、肆等。);(僅限遞交響應文件截止當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數) 我單位對以上填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如有不實,本單位愿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后果。 供應商名稱:XXXX(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個人印章):XXXX。
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日期: XXXX。 注:
1、本表格式及內容僅供參考,供應商也可提供自己的格式;
2、供應商存在以上所述失信行為的,將按照第二章磋商須知附表的要求進行處理;
3、財政部門對政府采購當事人的失信行為依法進行處罰、處理后,應當在四川政府采購網向社會公告,并記入誠信檔案,有效期為1年。工商部門、稅務部門、審判機關及其他有關部門單位認定供應商的失信行為明確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復計算。
4、供應商的失信行為受到行政處罰或司法懲處的,評審時不再對其以價格加成進行懲戒。 第八章評審方法 1.總則
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制度,結合本采購項目特點制定本磋商方法。
1.2 磋商工作由采購代理機構負責組織,具體磋商由采購代理機構依法組建的磋商小組負責。
1.3 磋商工作應遵循公平、公正、科學及擇優的原則,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標準對待所有的供應商。
1.4 磋商小組按照磋商文件規定的磋商程序、評分方法和標準進行評審,并獨立履行下列職責: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確定磋商文件內容是否違反國家有關強制性規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義、重大缺陷,根據需要書面要求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對磋商文件作出解釋;
(二)審查供應商響應文件是否滿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評價;
(三)根據需要要求供應商對響應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的內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
(四)推薦成交供應商,或者受采購人委托確定成交供應商;
(五)起草評審報告并進行簽署;
(六)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財政部門或者其他監督部門報告非法干預評審工作的行為;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1.5磋商過程獨立、保密。供應商非法干預磋商過程的,其響應文件作無效處理。 2.磋商程序
2.1審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評審。
2.1.1 磋商小組正式評審前,應當對磋商文件進行熟悉和理解,內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應商資格條件要求、采購項目技術、服務和商務要求、磋商辦法和標準、政府采購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購合同主要條款等。
2.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組應當停止評審:
(1)磋商文件的規定存在歧義、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顯以不合理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的;
(3)采購項目屬于國家規定的優先、強制采購范圍,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體現優先、強制采購相關規定的;
(4)采購項目屬于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范圍,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體現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相關規定的;
(5)磋商文件將供應商的資格條件列為評分因素的;
(6)磋商文件載明的成交原則不合法的;
(7)磋商文件有違反國家其他有關強制性規定的情形。
2.1.3 出現本條2.1.2規定應當停止評審情形的,磋商小組應當向采購組織單位書面說明情況。除本條規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評審。
2.2資格性審查。
2.2.1本項目需要磋商小組進行資格性檢查。
磋商小組應依據法律法規和磋商文件的規定,對響應文件是否按照規定要求提供資格性證明材料、是否屬于禁止參加磋商的供應商等進行審查,以確定供應商是否具備磋商資格。
2.2.2資格性審查結束后,磋商小組應當出具資格性審查報告,沒有通過資格審查的供應商,磋商小組應當在資格審查報告中說明原因。
2.2.3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宣布未通過資格性審查的供應商名單時,應當告知供應商未通過審查的原因。
2.3 通過資格性審查的供應商不足3家的(本章2.3.1的情況除外),終止本次采購活動,并發布終止采購活動公告。
2.3.1根據《財政部關于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庫[2015]124號的要求:“磋商項目為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含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在采購過程中符合要求的供應商(社會資本)只有2家的,競爭性磋商采購活動可以繼續進行”,若采購過程中符合要求的供應商(社會資本)只有2家,且采購人要求繼續進行的,評審委員會應當遵照相關要求進行評審。
2.4磋商。
2.4.1磋商小組所有成員集中與單一供應商分別進行一輪或多輪磋商,并給予所有參加磋商的供應商平等的磋商機會。磋商順序以現場抽簽的方式確定。磋商過程中,磋商小組可以根據磋商情況調整磋商輪次。
2.4.2每輪磋商開始前,磋商小組應根據磋商文件的規定,并結合各供應商的響應文件擬定磋商內容。
2.4.3在磋商過程中,磋商小組可以根據磋商文件和磋商情況實質性變動磋商文件的技術、服務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條款,但不得變動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內容。實質性變動的內容,須經采購人代表書面確認。
2.4.4對磋商文件作出的實質性變動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組成部分,磋商小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同時通知所有參加磋商的供應商。
2.4.5磋商過程中,磋商文件變動的,供應商應當按照磋商文件的變動情況和磋商小組的要求重新提交響應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本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注:供應商為法人的,應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確認;供應商為其他組織的,應當由其主要負責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確認;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應當由其本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確認)或者加蓋公章。磋商過程中,供應商根據磋商情況自行決定變更其響應文件的,磋商小組不得拒絕,并應當給予供應商必要的時間,但是供應商變更其響應文件,應當以有利于滿足磋商文件要求為原則,不得變更為不利于滿足磋商文件規定,否則,其響應文件作為無效處理。
2.4.6磋商過程中,磋商小組對響應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響應程度進行審查,審查中發現供應商響應文件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應按照無效響應文件處理:
(1)響應文件正副本數量不足的;
(2)響應文件組成明顯不符合采購文件的規定要求,影響評審委員會評判的;
(3)響應文件的語言、計量單位、知識產權、響應有效期等不符合采購文件的規定,影響磋商小組評判的;
(4)經最終磋商后,供應商的響應文件仍不能完全響應采購文件的實質性要求的;
(5) 未載明或者載明的采購項目履約時間、方式、數量及其他政府采購合同實質性內容與本競爭性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且采購單位無法接受的。 (6)屬于競爭性磋商文件中無效響應情形的。
但磋商小組對響應文件簽署、蓋章等進行審查過程中,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組應當評定為不影響整個響應文件有效性和采購活動公平競爭,并通過響應文件的有效性審查:
(1) 響應文件存在個別地方(總數不能超過2個)沒有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簽字,但有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權代理人簽字的;
(2) 響應文件除采購文件明確要求加蓋單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關專用章加蓋的;
(3) 以騎縫章的形式代替響應文件內容逐頁蓋章的(但是騎縫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稱無
法辨認的除外)。
磋商小組對所有響應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響應程度進行審查后,向采購代理機構出具有效性、完整性和響應程度審查報告,確定繼續磋商的供應商名單。沒有通過有效性、完整性和響應程度審查的供應商,磋商小組應在有效性、完整性和響應程度審查報告中說明原因。
2.4.7磋商過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與磋商有關的其他供應商的技術資料、價格和其他信息。
2.4.8磋商過程中,磋商小組發現或者知曉供應商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磋商小組應當將該供應商響應文件作無效處理,不允許其提交最后報價。
2.4.9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組應出具磋商情況記錄表,磋商情況記錄表需包含磋商內容、磋商意見、實質性變動內容等。
2.5報價。
2.5.1本次磋商采購采用現場報價,響應文件中不用首次報價(除現場報價以響應文件報價為準的情形之外,響應文件報價不作為評審的依據,以現場報價為準),參與報價的供應商按磋商小組要求進行報價。報價超過競爭性磋商文件規定的政府采購預算(或最高限價)或者相關報價不符合采購文件其他的報價規定的,應按照無效響應文件處理。
2.5.2磋商文件能夠詳細列明采購標的的技術、服務要求的,磋商結束后,磋商小組應當要求所有實質性響應的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最后報價,提交最后報價的供應商不得少于3家(本章2.3.1和2.5.3的情況除外)。或磋商文件不能詳細列明采購標的的技術、服務要求,需經磋商由供應商提供最終設計方案或解決方案的,磋商結束后,磋商小組應當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投票推薦3家以上(本章2.3.1和2.5.3的情況除外)供應商的設計方案或者解決方案,并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最后報價。
2.5.3符合《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14〕214號第三條第四項情形的,提交最后報價的供應商可以為2家。
2.5.4磋商結束后,磋商小組應當要求所有實質性響應的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最后報價。兩輪(若有)以上報價的,供應商在未提高響應文件中承諾的產品及其服務質量的情況下,其最后報價不得高于對該項目之前的報價,否則,磋商小組應當對其響應文件按無效處理,不允許進入綜合評分,并書面告知供應商,說明理由。磋商小組認為供應商最后報價明顯低于成本價,在磋商小組發出質詢函后供應商未能提供合理的成本分析和價格構成的或對質函詢的解釋未被磋商小組采信的,應按照無效響應文件處理。
2.5.5供應商最后報價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本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確認(注:供應商為法人的,應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確認;供應商為其他組織的,應當由其主要負責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確認;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應當由其本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確認)或加蓋公章。最后報價是供應商響應文件的有效組成部分。
2.5.6報價如果出現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則進行修改:
(一)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但大寫金額文字存在錯誤的,應當先對大寫金額的文字錯誤進行澄清、說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總價金額與按單價匯總金額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計算結果為準,但單價或者單價匯總金額存在數字或者文字錯誤的,應當先對數字或者文字錯誤進行澄清、說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單價金額小數點或者百分比有明顯錯位的,以總價為準,修正單價。
同時出現兩種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規定的順序修正。修正后的報價經供應商確認后產生約束力,供應商不確認的,其響應文件作為無效處理。供應商確認采取書面且加蓋單位公章或者供應商授權代表簽字的方式。
不得未經澄清、說明或者更正,直接將供應商響應文件作為無效處理。對不同文字文本響應文件的解釋發生異議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2.6比較與評價。由磋商小組采用綜合評分法對提交最后報價的供應商的響應文件和最后報價進行綜合評分,具體要求詳見本章綜合評分部分。
2.7推薦成交候選供應商。磋商小組應當根據綜合評分情況,按照評審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推薦3家以上(本章2.3.1和2.5.3的情況除外)成交候選供應商,并編寫磋商報告。評審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報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推薦。評審得分且最后報價相同的,按照技術指標優劣順序推薦。評審得分且最后報價且技術指標分項得分均相同的,不發達地區或少數民族地區的供應商推薦順序在非不發達地區或少數民族地區的供應商之前;評審得分且最后報價且技術指標分項得分均相同的,且均為不發達地區或少數民族地區的供應商并列;評審得分且最后報價且技術指標分項得分均相同的,且不能判定為不發達地區或少數民族地區的供應商并列。(不發達地區或少數民族地區的供應商需提供屬于不發達地區或少數民族地區企業的相關證明材料,或供應商注冊地為少數民族地區。)
2.8磋商小組復核。磋商小組評分匯總結束后,磋商小組應當進行評審復核,對擬推薦為成交候選供應商的、報價最低的、供應商資格審查未通過的、供應商響應文件作無效處理的重點復核。
2.9采購組織單位現場復核評審結果。
2.9.1評審結果匯總完成后,磋商小組擬出具磋商評審報告前,采購代理機構應當組織2名以上的本單位工作人員,在采購現場監督人員的監督之下,依據有關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對評審結果進行復核,出具復核報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根據情況書面建議磋商小組現場修改評審結果:
(1)資格性審查認定錯誤的;
(2)分值匯總計算錯誤的;
(3)分項評分超出評分標準范圍的;
(4)客觀評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條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組自主決定是否采納采購代理機構的書面建議,并承擔獨立評審責任。磋商小組采納采購代理機構書面建議的,應當按照規定現場修改評審結果或者重新評審,并在磋商報告中詳細記載有關事宜;不采納采購代理機構書面建議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采購代理機構書面建議未被磋商小組采納的,應當接照規定程序要求繼續組織實施采購活動,不得擅自中止采購活動。采購代理機構認為磋商小組評審結果不合法的,應當書面報告采購項目同級財政部門。
采購代理機構復核過程中,磋商小組成員不得離開評審現場。
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現場修改評審結果:
(1)磋商小組已經出具磋商報告并且離開評審現場的;
(2)采購代理機構現場復核時,復核工作人員數量不足的;
(3)采購代理機構現場復核時,沒有采購監督人員現場監督的;
(4)采購代理機構現場復核內容超出規定范圍的;
(5)采購代理機構未提供書面建議的。
2.10編寫磋商報告。磋商小組推薦成交候選供應商后,應向采購代理機構出具磋商報告。磋商報告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邀請供應商參加采購活動的具體方式和相關情況;
(2)響應文件開啟日期和地點;
(3)獲取磋商文件的供應商名單和磋商小組成員名單;
(4)評審情況記錄和說明,包括對供應商的資格審查情況、供應商響應文件審查情況、磋商情況、報價情況等;
(5)提出的成交候選供應商的排序名單及理由。
磋商報告應當由磋商小組全體人員簽字認可。磋商小組成員對磋商報告有異議的,磋商小組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推薦成交候選供應商,采購程序繼續進行。對磋商報告有異議的磋商小組成員,應當在報告上簽署不同意見并說明理由,由磋商小組書面記錄相關情況。磋商小組成員拒絕在報告上簽字又不書面說明其不同意見和理由的,視為同意磋商報告。
2.11磋商異議處理規則。在磋商過程中,磋商小組成員對響應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規定存在爭議的,應當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處理,但不違背磋商文件規定。有不同意見的磋商小組成員認為認定過程和結果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磋商文件規定的,應當在磋商報告中予以反映。
2.12供應商澄清、說明
2.12.1磋商小組在對響應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響應程度進行審查時,可以要求供應商對響應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的內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供應商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響應文件的范圍或者改變響應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2.12.2磋商小組要求供應商澄清、說明或者更正響應文件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供應商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本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注:供應商為法人的,應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確認;供應商為其他組織的,應當由其主要負責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確認;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應當由其本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確認)或者加蓋公章。
2.13終止磋商采購活動。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終止競爭性磋商采購活動,發布項目終止公告并說明原因,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1)因情況變化,不再符合規定的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適用情形的;
(2)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
(3)除本章2.3.1和2.5.3的情況外,在采購過程中符合要求的供應商或者報價未超過采購預算的供應商不足3家的。
3.綜合評分
3.1本次綜合評分的因素詳見綜合評分明細表。
3.2除價格因素外,磋商小組成員應當根據自身專業情況獨立對每個有效供應商的響應文件進行評價、打分。技術、與技術有關的服務及其他技術類評分因素由抽取的技術方面磋商小組成員獨立評分。財務狀況及其他經濟類評分因素由抽取的經濟方面磋商小組成員獨立評分。政府采購政策功能、政府采購合同主要條款及其他政策合同類的評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組成員獨立評分。采購人代表原則上對技術、與技術有關的服務及其他技術類評分因素獨立評分。價格及其他不能明確區分的評分因素由磋商小組成員共同評分。
3.3綜合評分明細表
3.3.1綜合評分明細表的制定以科學合理、降低評委會自由裁量權為原則。
3.3.2 綜合評分明細表按須知表中的相關要求進行價格調整,再參與價格分評審。
3.3.3綜合評分明細表 序號 評審因素 評分細則 權重(%) 分值(分) 一 技術部分(合計50分) 1. 對項目的需求與分析 供應商對本項目的需求與分析全面、具體、合理,得4分;
供應商對本項目的需求與分析較合理、較完整的,得3分;
供應商對本項目的需求與分析合理性、完整性一般的,得2分;
供應商對本項目的需求與分析不合理、完整性差的,得0分; 4 4 2. 服務實施方案 根據各供應商提供的服務實施方案(須包含總體工作計劃、階段性工作計劃、實施辦法和執行措施),是否能夠回應服務需求、詳細全面具體、合理可行,實施辦法和具體執行措施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能便捷及時有效的提供專業服務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
方案全面、具體、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完全能夠回應服務需求的,得10分;
方案基本合理但不全面,具有一定可操作性,基本能夠回應服務需求的,得6分;
方案不夠合理,操作性不強,回應服務需求一般的,得2分;
方案不合理,沒有可操作性,不能回應服務需求的,得0分。 10 10 3. 服務團隊培訓方案 服務團隊培訓方案規劃性好,針對性高的,得5分;
服務團隊培訓方案規劃性良好,較針對性較好的,得3分;
服務團隊培訓方案規劃性一般,針對性一般的,得1分;
服務團隊培訓方案規劃性差,沒有針對性的,得0分。 5 5 4. 工作重點、難點分析及解決措施 供應商對本項目重點、難點分析全面、具體、合理,提出合理化建議方案,實施措施切實可行,得6分;
供應商對本項目重點、難點分析基本合理,但提出合理化建議方案不夠詳細,實施措施切實可行,得3分;
供應商對本項目重點、難點分析不夠合理,合理化建議方案簡單,實施措施不可行,得1分;
其他情況不得分。 6 6 5. 服務質量控制方案 根據各供應商提供的服務質量控制方案(包括服務質量及效率的控制措施、服務承諾及質量跟蹤措施、針對本項目提出增值服務及措施)等進行綜合評分:
方案全面、具體、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得5分;
方案基本合理但不全面,具有一定可操作性,得3分;
方案不夠合理,操作性不強,得2分;
方案不合理,沒有可操作性,得1分;
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5 5 6. 應急措施方案 根據供應商投標文件中所提供的應急措施方案是否詳細全面、應急處理方法是否高效可行及固定服務點的設置等進行綜合評估:
方案全面、具體、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得5分; 方案基本合理但不全面, 具有一定可操作性, 得 3 分;
方案不夠合理, 操作性不強,得 2 分;
方案不合理, 沒有可操作性, 得 1 分;
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5 5 7. 項目保障機制 根據供應商為項目順利實施及服務質量保證提供相關的資源支撐和機制保障措施,進行橫向比較:資源支撐和機制保障措施全面、具體、合理,可操作性強的,得5分;資源支撐和機制保障措施基本合理,可操作性一般的,得3分;資源支撐和機制保障措施不夠合理,可操作性差的,得1分;其他情況不得分。 5 5 8. 投入本項目人員情況 對所有供應商在滿足用戶需求人員要求的提前下,根據擬派本項目團隊人員的數量、執業資格、能力對各合格供應商進行橫向對比:
人員數量滿足招標文件技術要求,執業資格、能力強的,得10分;
人員數量滿足招標文件技術要求,執業資格、能力一般的,得5分;
人員數量不滿足招標文件技術要求,執業資格、能力差的,得0分;
注:須同時提供項目團隊人員的學歷證書、資格證書復印件及配備上述人員到本項目的承諾函。 若投標時未能配備人員,則提供承諾函(須列明擬投入人員數量及資歷),配備人員條件未能達到本項目要求的,視為人員配置無效; 同等條件下提供到崗人員名單的優于未能提供具體到崗人員名單。 10 10 二 商務部分(合計 35 分) 1. 資源鏈接能力 與慈善團體、社會組織、企業或商會有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每提供一項得1分,最高 3分。
注:須提供合作協議或合作意向書等資料復印件作為證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3 3 2. 機構榮譽 供應商獲得政府部門區級或以上榮譽證書,每項得1分,最高得3分。
注:須提供榮譽證書復印件作為證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3 3 3. 同類項目服務經驗 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供應商獨立承接過類似的或者同類型服務類項目,每完成一個項目的,得2分,最高得10分。
注:須提供項目合同復印件作為證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10 10 4. 企業的綜合實力 對各投標單位的管理制度、人才培養制度、文化建設等進行綜合比較:
管理制度非常清晰、職責明確,人才培養制度科學合理,文化建設內容豐富、合理的,得12分; 管理制度較清晰、職責較明確,人才培養制度較科學合理,文化建設內容較豐富、合理的,得7分;
管理制度不夠清晰、職責不夠明確,人才培養制度不夠科學合理,文化建設內容不夠豐富、合理的,得1分;
其他情況不得分。 12 12 5. 服務便捷程度 在攀枝花市東區設有服務點的,得6分;在攀枝花市東區沒有服務點的,但在攀枝花市其他區設有服務點的,得4分;在四川省內攀枝花市外設有服務點的,得2分;在四川省外設有服務點的,得1分。其他情況不得分。注:須提供服務點房產證或租賃合同或合作協議或營業執照復印件并加蓋供應商公章作為證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6 6 6 扶持少數民族地區 供應商屬于少數民族地區中小企業的得1分。(指供應商注冊地在民族自治州、自治縣、自治鄉的中小企業,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1 1 三 價格部分(合計 15 分) 1. 投標報價 價格分應當采用低價優先法計算,即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且投標價格
最低的投標報價為評標基準價,其價格分為滿分。其他供應商的價格分統一按照下列公式計算:投標報價得分=(評標基準價/ 投標報價)×100×權重
備注:1、因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進行價格調整的,以調整后的價格
計算評標基準價和投標報價,詳見《價格扣除》 。
2 投標報價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數點后保留兩位有效數; 15 15 合計 100 100 注:評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3.3.4評審得分=(A1+A2+……+An)/NA+(B1+B2+……+Bn)/ NB+(C1+C2+……+Cn)/ NC+(D1+D2+……+Dn)/ ND
A1、A2……An分別為每個經濟類評委(經濟類專家)的打分,NA為經濟類評委(經濟類專家)人數;B1、B2+……Bn 分別為每個技術類評委(技術類專家和采購人代表)的打分,NB為技術類評委(技術類專家和采購人代表)人數;C1、C2……Cn 分別為每個政策合同類評委(法律類專家)的打分,NC為政策合同類評委(法律類專家)人數;D1、D2……Dn 分別為評審委員會每個成員的打分(共同評分類),ND為評審委員會人數。 4.磋商紀律及注意事項
4.1磋商小組內部討論的情況和意見必須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給供應商或與供應商有關的單位或個人。
4.2在磋商過程中,供應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對磋商小組成員進行旨在影響談判結果的私下接觸,否則將取消其參與磋商的資格。
4.3對各供應商的商業秘密,磋商小組成員應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給其他供應商。
4.4 磋商小組獨立評判,推薦成交候選人,并寫出書面報告。
4.5 磋商小組可根據需要對供應商進行實地考察。 5.磋商小組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承擔以下義務:
(一)遵守評審工作紀律;
(二)按照客觀、公正、審慎的原則,根據磋商文件規定的評審程序、評審方法和評審標準進行獨立評審;
(三)不得泄露評審文件、評審情況和在評審過程中獲悉的商業秘密;
(四)及時向財政部門報告評審過程中發現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向評審專家做傾向性、誤導性的解釋或者說明,以及供應商行賄、提供虛假材料或者串通等違法行為;
(五)發現磋商文件內容違反國家有關強制性規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義、重大缺陷導致評審工作無法進行時,停止評審并向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書面說明情況;
(六)及時向財政、監察等部門舉報在評審過程中受到非法干預的情況;
(七)配合答復處理供應商的詢問、質疑和投訴等事項;
(八)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6.評審專家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應當遵守以下工作紀律:
(一)不得參加與自己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九條規定的利害關系的政府采購項目的評標活動。發現參加了與自己有利害關系的評審活動,須主動提出回避,退出評審;
(二)評審前,應當將通訊工具或者相關電子設備交由采購代理機構統一保管;
(三)評審過程中,不得與外界聯系,因發生不可預見情況,確實需要與外界聯系的,應當在監督人員監督之下辦理;
(四)評審過程中,不得發表影響評審公正的傾向性、歧視性言論,不得征詢或者接受采購人的傾向性意見,不得明示或暗示供應商在澄清時表達與其響應文件原義不同的意見,不得以磋商文件沒有規定的評審方法和標準作為評審的依據,不得修改或者細化評審程序、評審方法、評審因素和評審標準,不得違規撰寫評審意見,不得拒絕對自己的評審意見簽字確認;
(五)在評審過程中和評審結束后,不得記錄、復制或帶走任何評審資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評審內容;
(六)評審現場服從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的管理,接受現場監督人員的合法監督;
(七)遵守有關廉潔自律規定,不得私下接觸供應商,不得收受供應商及有關業務單位和個人的財物或好處,不得接受采購代理機構的請托。 第九章 政府采購合同(草案) 合同草案條款
一、針對本章所包含的全部內容,在磋商過程中,磋商小組在獲得采購人代表確認的前提下,可以根據磋商情況實質性變動相關內容。磋商小組對磋商文件作出的實質性變動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組成部分,磋商小組會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參加磋商的供應商。
二、合同草案條款如下:
(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和 (以下簡稱“乙方”)為另一方同意按下述條款和條件簽署本合同(以下簡稱“合同”):
1.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 成交后雙方簽訂的采購合同;(包括服務方案、項目驗收標準和驗收方法等)
1.2 買方針對本項目的磋商文件;
1.3 賣方提交的磋商響應文件及磋商過程中相關承諾;
1.4 成交通知書。
2.合同范圍和條件
本合同的范圍和條件應與上述合同文件的規定相一致。
3. 合同期限 4. 服務內容與質量標準
4.1 4.2 4.3 4.4 4.5 …
5. 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5.1 本項目服務費用由以下組成:
5.1.1 萬元;
5.1.2 萬元;
5.1.3 萬元。
5.2 服務費支付方式: 6. 知識產權
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服務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或著作權。
7. 無產權瑕疵條款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服務的所有權完全屬于乙方且無任何抵押、查封等產權瑕疵。如有產權瑕疵的,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負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8. 履約保證金
8.1 乙方交納人民幣 元作為本合同的履約保證金。
8.2 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補償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9.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9.1 甲方有權對合同規定范圍內乙方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和檢查,擁有監管權。有權定期核對乙方提供服務所配備的人員數量。對甲方認為不合理的部分有權下達整改通知書,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9.2 甲方有權依據雙方簽訂的考評辦法對乙方提供的服務進行定期考評。當考評結果未達到標準時,有權依據考評辦法約定的數額扣除履約保證金。
9.3 負責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9.4 根據本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應付服務費用。
9.5 國家法律、法規所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它責任。
10.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0.1 對本合同規定的委托服務范圍內的項目享有管理權及服務義務。
10.2 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收取相關服務費用,并有權在本項目管理范圍內管理及合理使用。
10.3 及時向甲方通告本項目服務范圍內有關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配合處理投訴。
10.4 接受項目行業管理部門及政府有關部門的指導,接受甲方的監督。
10.5 國家法律、法規所規定由乙方承擔的其它責任。
11. 違約責任
11.1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本合同并執行合同中的各項規定,保證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11.2 如因乙方工作人員在履行職務過程中的的疏忽、失職、過錯等故意或者過失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財產損失、由此而導致的甲方對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責任等,乙方對此均應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12. 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2.1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
12.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12.3 不可抗力事件延續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13.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13.1 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端,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在60天內不能達成協議時,應提交成都仲裁委員會仲裁。
13.2 仲裁裁決應為最終決定,并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13.3 除另有裁決外,仲裁費應由敗訴方負擔。 13.4 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繼續執行。 14. 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 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14.2 合同執行中涉及采購資金和采購內容修改或補充的,須經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審批,并簽書面補充協議報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方可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3 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起效。甲方 份,乙方 份,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份,同級財政部門備案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蓋單位公章) 乙方:(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授權代表):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授權代表):
地址:地址: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簽約日期:XX年XX月XX日 簽約日期:XX年XX月XX日 - 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