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廚房設備網(http://www.bitamt.cn/) 日期:2013.6.8 來源:互聯網
事件:
黎先生稱,2011年12月11日晚,他入住福州某商務酒店602房,把車停在酒店的停車場,酒店沒有收停車費。次日上午,酒店服務員打電話通知他,他停放在酒店停車場內的面包車著火了。他趕到現場后發現,面包車及隨車貨物已全部被燒毀。經鑒定,損失了3.1萬余元。
黎先生認為,火災原因系這家酒店管理不善引起他人縱火,且酒店停車場內沒有設置安全有效的消防設施,因此酒店應賠償他的全部損失。
近日,晉安區法院經過調解,此案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某商務酒店愿意一次性支付黎先生補償款1萬元,了結此案。
車停在酒店受損了,酒店要不要賠?
律師說法:有消費酒店就得賠
對此,福建海慈律師事務所律師陸榕海認為,分兩種情況:如果酒店對停車收費,顧客與酒店就有保管合同關系,車子受損,酒店肯定要賠 償;如果酒店提供免費停車,而車主在酒店用餐或住宿的,雖然酒店未收取停車費,但其實停車費已包含在顧客的消費金額中,酒店與客戶形成了合同關系,有義務 為顧客的財產提供安全保障。所以,即使是免費,如果車輛受損,酒店也應承擔賠償責任。
那保險公司有沒有賠償責任呢?陸榕海表示,如果顧客投保的險種包含此類情況,比如投了盜搶險、失火險等,可向投保的保險公司索賠。保險公司在保險金額內賠償,如果賠償達不到全部損失,顧客可再向酒店索賠剩余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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