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廳(委、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廳(局):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配套政策實施細則,推動國家自主創新產品認定工作,根據《國家自主創新產品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決定聯合開展國家自主創新產品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單位按照2009年度國家自主創新產品申報說明(見附件)的要求,認真做好產品申報、初審與推薦工作。
二、產品申報和推薦通過“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申報中心”(以下簡稱“申報中心”)進行網上填報。有關要求及流程可登陸申報中心網站查看(program.most.gov.cn)。
三、產品申報的截止時間為2009年12月10日24時;產品推薦的截止時間為2009年12月30日24時;到達截止時間,申報中心將自動關閉。
四、請各單位通過申報中心推薦產品的同時,將相關書面材料(一式兩份)報送至國家科技評估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阜成路73號裕惠大廈13層B1303,郵編100142)。
技術咨詢:電話 010-51292636、68529618、68528758
傳真 010-68528068、68522908
郵箱 program@most.cn
業務咨詢:王健 電話 13810188689
丁宇 電話 13511035121
傳真 010-88232615
郵箱 wangjian@ncste.org
附件: 2009年度國家自主創新產品申報說明(word版本、pdf版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二ΟΟ九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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