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日報記者 周明)陜西省政府辦公廳近日下發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取消第二批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和國務院部門行政許可事項決定的通知,決定涉及陜西省的146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和6項國務院部門行政許可事項,自國務院公布之日起一律予以取消。
通知要求,各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對已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和國務院部門行政許可事項,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者變相審批。要認真做好取消事項的銜接落實工作,抓緊修訂完善行政許可目錄和權力清單,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特別是涉及安全生產和維護公共安全的,要進一步細化措施,明確責任主體和工作內容,切實做好跟蹤督導工作。同時,對國務院已取消但陜西省地方性法規中仍有規定的條款,要抓緊梳理并按程序提請修改。
免責聲明:本網站所收集的部分公開資料來源于互聯網,轉載的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及用于網絡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贊同其觀點和對 其真實性負責,也不構成任何其他建議。如果您發現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同類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