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廚房設備網】中國特鋼協會不銹鋼分會某專家昨日(10月31日)提出質疑,蘇泊爾的送檢樣品既不符合國家現行標準,也不符合國際相關標準。蘇泊爾相關“不合格”產品中“高錳低鉻”的背后,似乎與當前不銹鋼制品行業的市場狀況有著關系。蘇泊爾作為唯一的企業參與尚未出臺的新標準的起草,新標準征求意見稿對不銹鋼材料的限制進一步放松,也引發了上述專家的質疑。
《每日經濟新聞》昨日就上述質疑再次聯系蘇泊爾相關負責人,但截至記者發稿時,尚未收到回復。
相關產品再次被指不合國標
“蘇泊爾的送檢樣品既不符合國家現行標準,也不符合國際相關標準。”中國特鋼協會不銹鋼分會某專家昨日對 《每日經濟新聞》表示,蘇泊爾事件涉及的標準問題核心在材料部分。
上述專家認為,從1988年標準來看,“應選用”三個字顯然規定了奧氏體型不銹鋼只能包括括號中的三種材料。在此之前,哈爾濱市工商部門就以此判定蘇泊爾不符合該衛生標準。
不僅如此,據了解,蘇泊爾在相關產品中降低了鉻、鎳,增加了錳的含量。上述專家認為,不銹鋼之所以能不銹,就是因為有鉻和鎳的存在,加入錳就會降低防銹性能。
被疑采購不達標不銹鋼材料
在此次蘇泊爾質量門中,對被查出的不銹鋼器皿存在“錳含量超標、鉻、鎳含量不達標的問題”,讓業內人士想到鉻錳系不銹鋼,也就是俗稱的200系不銹鋼。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在國家最新修訂的不銹鋼板材標準(GB/T3280-2007)中已經取消了200系列不銹鋼,這種材料沒有國家標準的支持。
上述專家透露,不僅是中國,日本也已經將200系列從不銹鋼板材標準中剔除。其直接原因,是由于錳元素的加入,對不銹鋼整體的不銹耐蝕性會產生負面作用。美國當前還有200系列不銹鋼板材的標準,但即便按照美國的200系列不銹鋼相關標準,蘇泊爾被檢驗的產品也不符合。
“相當于是既不符合304鉻鎳不銹鋼,又不是真正的200系列不銹鋼?!痹搶<冶硎?,當前的304鉻鎳不銹鋼板材市場價格約是2萬元~2.2萬元/噸,而據該協會測算,蘇泊爾用被檢驗的產品的產品材料成本接近1.4萬元/噸。用錳代替鎳顯然有成本上的考慮,據了解,當前鎳的價格約為13萬元~14萬元/噸,而錳遠遠低于這個價格。
值得注意的是,當前國際流行的制作食用器皿的400系鐵素體不銹鋼,如430的市場價約為1.1萬元/噸,低于蘇泊爾所用的材質價格,前者的鎳含量高達17%,且美國軍用物資中餐具和日本的公共廚房都用該板材制作,這兩個國家對400系種板材運用的比例高達45%,中國卻僅為28%。
據了解,在中國老百姓眼中,用磁鐵吸不住的就是好不銹鋼,而合格的304鉻鎳不銹鋼和鉻錳系不銹鋼,磁鐵都吸不住。所以高錳、低鉻、低鎳的不銹鋼,能讓消費者以為這就是好的不銹鋼。上述專家認為,在成本和市場的雙重壓力下,不少制品企業使用了上述不合標準的不銹鋼板材。
回避“錳含量”引質疑
蘇泊爾“質量門”事件,也引發了業內對于錳含量超標是否影響健康的爭議。
“錳超標問題,沒有標準,何謂超標?另外,錳含量并不意味著錳析出量。”蘇泊爾品牌相關負責人張麗萍此前曾對媒體以此來指出 “錳含量”問題無關不銹鋼的食品安全衛生問題,且表示“在國際上一般也不檢測錳的含量和析出量”。
對這一說法,昨日上述專家提出了疑問?!凹热黄渌饘倌軌蛭龀?,錳也同樣可以析出。”該專家表示,由于此前的標準規定錳含量很少,所以對錳也沒有要求檢測,只對鉛、鉻、鎳、鎘、砷含量進行了規定。但“只是標準檢驗里沒有針對錳檢測的方法”。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查閱衛生部2010年發布的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不銹鋼食具容器》(征求意見稿)”發現,之所以對相關標準進行修訂,里面表述了一個原因:“從檢驗檢疫情況看,出口不銹鋼食品容器、餐廚具的衛生項目不合格率比較高。其主要存在的質量問題為:金屬制品中鎳、鉻、錳、鋅、鐵等金屬遷移量超標。
“意大利、俄羅斯等現在已對錳含量要求進行檢測?!鄙鲜鰧<艺J為,衛生部的征求意見稿也表明,錳析出量超標也是出口產品的質量問題,并非如張麗萍所說“無關不銹鋼的食品安全衛生”。對于錳含量值在何種范圍內對人體無影響,該專家表示須以國際衛生組織的標準來回答。
蘇泊爾“搶跑”國標?
據了解,《不銹鋼食具容器衛生標準》(GB9684-1988)去年開始修訂并在網上公示(即《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不銹鋼食具容器》征求意見稿),修訂版與老標準相比,放寬了對“奧氏體不銹鋼(1Cr18Ni9Ti、0Cr19Ni9、1Cr18Ni9)”三種材質的型號限定。意見稿稱“僅規定食具容器應選用耐腐蝕性較好的奧氏體型不銹鋼、奧氏體·鐵素體型不銹鋼、鐵素體型不銹鋼”。
如果按照修訂后的GB9684,哈爾濱市工商局對于蘇泊爾產品質量不合格的判定就不成立,這也成為蘇泊爾為自身辯護的一大理由。
不過,昨日上述專家對新的標準修訂稿提出了質疑。
“什么是耐腐蝕性較好?”該專家表示,這樣的規定等于開了一個口子,那些質量較差的不銹鋼也同樣可以進來。新的標準對不銹鋼材料的使用并沒有嚴格規定。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不銹鋼食具容器》(征求意見稿)中發現,在“征求意見匯總處理表”中,數家企業提出“因標準中沒有提及GB/T3280,所以不用引用此文件,建議刪除該章條中‘GB/T3280不銹鋼冷軋鋼板’”。
據了解,GB/T3280這一國標規定了不銹鋼冷軋鋼板和鋼帶的牌號、尺寸、允許偏差及外形、技術要求、試驗方法等多個方面,因此,刪除該條無疑使得不銹鋼食具標準擺脫了材料方面的具體限制。
該專家表示,根據國際上通行的規則,一個新的不銹鋼材料應是由不銹鋼材料企業開發,不銹鋼制品企業生產出試驗品后,提交給相關部門,測試符合標準后,才能推動進入市場。
上述專家表示,在新的標準制定過程中,并沒有不銹鋼材料生產企業進入到標準的討論范圍,這有點“本末倒置”。
記者查閱“《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不銹鋼食具容器》(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顯示,起草小組中,除上海食品藥品監督所、山西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潮安縣不銹鋼行業協會等單位外,浙江蘇泊爾股份有限公司是唯一的企業。即便是在意見搜集的企業名單中,也沒有看到一家不銹鋼材料生產大企業的身影。
同時,上述專家透露,新國標強制性規定“在產品或最小銷售包裝上應標注不銹鋼類型及牌號”,但蘇泊爾部分產品并未標注不銹鋼的類型及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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